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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Vue和Slim改写Go4Pro.org

    本文推送到[go4pro.org]

    被BT群昵称为“狗屎皮”的Go4Pro.org自从2009年上线以来,一直没有什么访问量——因为技术的东西向来看的人少。

    狗屎皮上线后,经过两次的修订,但都基于现在回头看来十分笨重的Symfony架构。

    自从我将我自己的任氏有无轩改版,前端保持Symfony,后端改用Slim提供API后,就一直想将狗屎皮重新用更新的技术写一遍。正好我先是学习了React(Wiki链接),然后又学习了Vue.js(Wiki链接),并自发地用任氏有无轩作为试验品,对其进行了JS改写(但没有发布)。

    这段时间正好有点空。于是决定用Vue改写狗屎皮,并用Slim提供API服务。 我查了一下我的GitLab提交记录:

    1. API后端首次提交是在2018年10月2日,最后一次提交是在11月8日。
    2. 狗屎皮前端首次提交是在2018年10月3日,最后一次提交是在11月9日(但真正有意义的提交是在11月8日)。

    Ashampoo_Snap_2018年11月9日_16h58m12s_001_Chrome

    Ashampoo_Snap_2018年11月9日_16h58m26s_002_Chrome

    这样的编程不带有任何deadline,所以我也完完全全是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段时间更是有一本书在手上。 这次改写收获很大。用到了大量的工具:

    1. Postman用来调试API
    2. VSC用来编写Vue代码
    3. Netbeans用来编写PHP代码

    提升了编程水平:

    1. 总体来说,Vue框架是我更喜欢的,现在我已经基本不看React了。Vue的模板语法我很喜欢,至少很结构化。
    2. PHP还是世界上最好的编程语言。
    3. 这次用Slim编写API虽然只是第二次,但感觉已经非常喜欢这个框架。用它编写轻量级的后台真的很快。
    4. 渐渐抛弃了所谓的ORM,感觉这个框架很不错但是太臃肿,对我这样一个熟悉SQL的人来说,直接用SQL编写数据库操作语句反而觉得更快、更直接。
    5. 更喜欢用VSC来编程了。

    以上。

  • 江湖不见,所以美丽

    金庸老先生去世,是最近让我很伤心的一件事情。之所以没有立即写文字,是想沉淀一下心情,也看看我能眼见的“江湖”——这个纷纷扰扰的网络世界到底又能如何地撕起逼来。

    江湖不见,所以美丽。

    这是我对金庸描写的武侠世界、江湖的总结。 在阅读作品的时候,读者是站在上帝视角的。比如说看侦探小说,你大可以一手翻到大结局,马上知道凶手是谁,然后定能在前文中找出此人的种种可疑;或者看言情小说,你也可以往后跳跃,马上知道爱上了二花的狗子最后还是娶了翠萍,然后在前文中为二花的种种真心付出大鸣不平。 读者既然站在是上帝视角——这个上帝视角当然也是作者给的,自然对前因后果有着最明确的了解,所以读者可以根据自己对此的判断,喜欢/讨厌黄蓉/赵敏/小昭/盈盈……

    在这点上,这个江湖倒是更像希腊神话中的世界,我们芸芸众生是各位神祇,在一场“特洛伊”大战中,选择了自己的站队和立场。只是我们会更加超脱:因为我们从内心深深地知道,这样的一个江湖世界,并不存在。而这个不存在的江湖,才是最美的。

    快意恩仇、善恶得报。我们囿于这个社会的法律、规则、经验、教训,有很多事情看到了,做不了、改不了、管不了……这种昆德拉笔下描述的“最高审判官的缺席”使得我们对现实很失望,失望之余转而投入一个至少在其自洽的世界里给出最高审判官在位证据的领地。它可以是宗教,也可以是江湖。

    江湖不见,所以美丽。

    金庸的伟大之处在于,他描写的江湖正是这样一个有着最高审判官的江湖,而这个最高审判官正是金庸自己。

    抓住19世纪观众和评论家的心的,而且继续抓住了我们的心的,是故事讲述到的爱情、激情、英雄主义和道德荣誉感感人至深。

    梁实秋《英国文学史》中一再强调:文学作品只有描述那些亘古不变的人类的最基本的情感、活动,才会万世流芳。

    金庸作为他一手缔造的江湖里的最高审判官,极好地做到了这点。他让我想要去生活在那样的一个江湖,哪怕只是一个安居乐业的平头百姓。相比之下,古龙的江湖也令人神往,但是如果你要生活在古龙的江湖中,那你必须得是楚留香、陆小凤、至少也要是花满楼这样级别的人物才行。

    因为江湖里的这些美好的东西在现实中不见,我们才更爱这个江湖。

    汽车的喇叭响个不停,我听见愤怒的人群在大叫大嚷。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阿格尼斯渴望买上一枝勿忘我,只要一枝;她希望把花举放在自己的眼前,作为美的最后的不为人所见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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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小说(文学、诗歌、雕塑等其他形式也类似)需要三个步骤。

    首先,搞清楚故事本身在说什么:何时何地、何人何事。我们所有针对作品的讨论必然要用这个作为出发点。

    第二,是搞清楚故事本身的逻辑在哪里。我可以铺陈一堆美轮美奂的场景,描绘光鲜亮丽的红男绿女,但是这不能成为我故事推进的动力以及故事这一“江湖”的逻辑。如今的众多文字,要么盲目地、自己也不明所以地甚至不以为然地、在吹捧莫名的所谓“规范”,要么纯粹地、自己明知毫无逻辑地甚至狗屁不通地、在倾泻乱糟糟的所谓“场景”。

    这些东西的失败,在于:

    那样的规则看着很崇高、甚至和所谓亘古不变的人类最基本情感有关联,但是明眼人看去,一摞摞规则“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那样的场景看着很熟悉、甚至和所谓的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有关联,但其实所有人也都心知肚明,那些场景也许代表了一些从古至今往后可能会一直存在的东西,但和“爱情、激情、英雄主义和道德荣誉感”没有丝毫关系。

    江湖不见,所以美丽。

    金庸的江湖充满了“爱情、激情、英雄主义和道德荣誉感”,而又“触手可及”,并进而让人有愿意投身其中的感觉。我说过,这和我非常喜欢的古希腊神话中的世界非常接近。

    第三,作者这么构造的出发点又在哪里?如果作者的大逻辑一直没有变——这里首先要找到作者的大逻辑何在——那么这个大逻辑是如何在这本书里体现的?哪些是一贯、一致的?哪些是有变化的、有差异的?一贯一致的逻辑的表现手法是否也是一贯一致,还是变化差异?变化变异的逻辑的表现手法是否也是一贯一致,还是变化差异?

    一般而言,我建议看书看到这里也就到头了。

    =========

    这几天网络上在热议公交车坠江的事件,不少人重提要挺身而出的道理。我对此没有更多的补充,不过在特定的环境下分析,在为了救自己命的情况下,谈不上什么“挺身而出”,只是“救命”。所以,在我看来,这些说法等于是同义反复:为了救自己的命,你必须救自己的命。这样的说法当然正确,也无法反驳。但也仅此而已。

    众位只是少说了一点:要能匡扶正义,也要先有这样的一个“江湖”才行。

    1. 人们认为有一个存在最高审判者的江湖。
    2. 人们被骗了。
    3. 因此,不存在一个有着最高审判者的江湖,甚至不存在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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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位网络大神,以写有关分析金庸作品的文字而引人注目。我平时很少看他的文字,正好有朋友转了一篇,就点进去看看。

    我在想,这位大神恐怕只要写这么一句就够了:

    经典就是你常常听人们说“我正在重读……”的那些书,而绝不是“我正在读……”的那些书。

    金庸的书我不是每本都重读,但大部分都是。

    青衫磊落险峰行,虽万千人吾往矣。

  • 自从费马之后,数学家都调皮了起来

    自从费马(Pierre de Fermat,1607/10-1665/1/12)于1637年在一本书的留白之处写下那句著名的断言后,数学家们都开始调皮起来。

    1993年6月,数学家怀尔斯(Andrew Wiles)证明了费马大定理,数学家们“调皮”的机会少了一个——但不用着急,他们还有一个调皮的机会:黎曼猜想。据可靠消息来源,数学家们坐在飞机上、轮船里却突遭紧急情况、性命堪忧的时候,他/她就会问空乘人员要来纸笔,写下:“我已经证明了黎曼猜想。可惜这张纸太小,我更没有时间写下我的证明。”

    言归正传,今天我在Twitter上看到这么一则消息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我真的有幸在有生之年看到黎曼猜想的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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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黎曼其人

    黎曼(Georg Friedrich Bernhard Riemann,1826/9/17-1866/7/20)是一位伟大的德国数学家。我们可能更熟知他发明的黎曼几何——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的几何基础。只可惜,他只活了40岁不到。已故的霍金在《上帝创造了整数》这本书中,这样写道:

    黎曼实在死得太早。我们只能这样问自己:要是黎曼能活到——按照圣经的说法——三个二十加十年的寿命,他是不是能做出他这一与他齐名的猜想的严格证明。也许我们能活到见证黎曼猜想的证明。如果我们真的那么幸运,那么我们也不应该奇怪,如果证明的根源来自黎曼划时代的论文本身。

    1. 黎曼猜想

    黎曼于1859年入选柏林科学院。为了庆祝他的入选,黎曼写了唯一一篇数论方面的论文,题为《论小于一个给定量的素数数量》。毫无疑问,他对这个话题的兴趣源自15年前他还是隆伯格中学学生时读到的勒让德的《数论》一书。正是在这篇论文中,出现了著名的黎曼猜想。

    勒让德和高斯都猜想,π(x)函数——计算所有小于x的素数数量的函数,渐近地逼近Li(x)(即π(x)/Li(x)→1,当x越来越大的时候),而 [latex]Li(n)=\int_2^n\frac{dx}{ln(x)}[/latex]

    在这篇“代表了数学最高级别技巧的里程碑式”的论文中,黎曼将Zeta函数表示为: [latex]\zeta (s)=\prod_p\frac{1}{1-p^{-s}}[/latex]

    (具体的过程请参见我的维基

    在写作过程中,黎曼随手写下了一个注释:

    很可能所有(对应ζ(x)函数)的根都是实数。当然,我们应该有更严格的证明。同时,在经过一些短暂而无果的尝试后,我暂时先将这个问题的研究放一放。

    (如果f(x)=0,则x是函数f(x)的根。ζ(x)函数的根是实数,当且仅当Zeta函数的一个根是实部为1/2的复数。)

    Zeta函数的根的值决定了π(x)和Li(x)之间差异的量级。“所有Zeta函数的根其实部都等于1/2”这个假设成为了“黎曼猜想”。

    黎曼发表他素数分布的论文后的几十年间,数学家们一直在奇怪他是怎么得到“Zeta函数的所有零点必定有实部为1/2”这个猜想的。论文既没有给出黎曼如何得到这个猜想的线索,也没有给出任何知道Zeta函数零点必然实部为1/2的基础。有些数学家只是认为黎曼有了一些美妙的洞见。

    1900年,希尔伯特在国际数学家大会上的演讲中,将黎曼猜想作为他23个问题中的第8个。希尔伯特信心十足的认为黎曼猜想可以在10年左右时间内得到证明。黎曼猜想抵挡住了所有破解它的尝试,希尔伯特修正了这个预测。1943年他逝世前不久,有人问希尔伯特,如果他在500年后重生,他想问的第一个问题是什么。这位大数学家立即回答道,我会问:“黎曼猜想有人证明了吗?” 这个猜想在一个世纪后还是没被证明。如今不管是谁证明或者反证了这个猜想,都有1百万美元的奖金。但是没人指望它被反证。数学家们已经证明,至少40%的根必定实部等于1/2。事实上,前15亿个已知解其实部都等于1/2。但这个猜想还是没有被证明。

    1. 关于素数的其他一些伟大的证明

    如今的小学生在数学课上就会接触到素数。但素数的性质一直是数学家探索的话题。近期比较热的关于素数的讨论比较集中在“孪生素数”上。

    华裔数学家张益唐在2013年4月17日证明,存在无数多的素数对,其间隔不会大于7000万(N)。他是第一个证明素数之间间隔的最小值存在一个确定上限的人。从此之后,数学家们开始了疯狂地“刷上限”行动,目前的成果是,在特定条件下,这个N的上限已经被压到了6!

  • It’s my turn

    我想是我应该来聊聊滴滴这件事情了。

    我之所以不想过早发表言论,有两个出发点:第一,虽然自己一开始就对这件事情有了判断,但需要沉淀思考以及更多的信息来补充,以巩固、修正我的判断;第二,如过往所有的重大事件发生之后,总有一帮杠精和洗地专业户跳将出来,展开一场很好看的网络大战。所以我也想看看两方面的论战。

    杠精我不是很喜欢,但相比之下,我倒是更讨厌洗地的。

    今天看到一篇“摸象的盲人”写的《从滴滴司机杀人事件看国人之愚昧》,我觉得可以写一篇文章了。以前我不想写,因为觉得越是思考,越是觉得要写的东西太多。所以为了避免挂一漏万,干脆不写。这篇文章中的观点正好是有很多我之前看到想反驳的,所以我将这篇文章作为一个靶子,可以帮我理清我的思路。

    文章一开始,先立论:你所看到的,都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你所听到的,都是别人想让你听到的。 这当然没有错。所有的文字从写下来开始,就有了自己的立场;文章经由各种渠道发表,阅读量提高、点赞数增加、转发也提升。就有了所谓的影响力,能被更多的人看到。从作者本身的立论出发,也能得到这样的结论:你的文章之所以能被发表、被看到、被点赞、被转发,也是因为被人想让这篇文章被人看到。

    这个结论没有错,而且它是中性的。

    文章然后开始从中国整体命案低发开始讨论。试图证明滴滴这样的案件数量根本不算什么。然后,得出结论“发现大量网友小学没毕业”。这个结论很危险。

    首先,不管我真的有没有小学毕业,被人这么指摘还是很不开心的。其次,这个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根据CNNIC第41次调查报告显示:

    截止2017年12月,中国网民男女比例为52.6:47.4……网民中具备中等教育水平的群体规模最大。

    所以,文章要么是无视了有更大量的网民已经大专以上教育水平;要么是用了一种修辞手段,就像断水流大师兄那样,“我是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这就很涉及人身攻击了。我们还没开始讨论呢。

    第三,这样的比例永远不是一个很可靠的说理依据——我们看到本段的结论就已经犯了一个比例上的错误。但问题还要严重的多。

    1. “我们就算完全忽略失踪人口,每年也死一万多人,基本没人知道。”这是指媒体的关注度。我就不信公安机关不知道。
    2. 这些既然是命案,在推论动机时总有两个方向。(我不是法律专家,所以可能这样的归类可能不符合法律的归类。但这是我个人的判断方式。)
      1. 具有明确的起因、动机、准备、实施阶段。比如谋财害命、买凶报复等。
      2. 不具有明确的起因、动机,多属临时起意。
    3. 如果是黑道两帮斗殴,双方死伤若干——我们不会震惊,更不会去要求“黑道”自裁,只能要求司法机构加强打击。为什么?因为我们知道,以黑道的行事方式和本质,发生这样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死人是高概率的。
    4. 如果是A蓄意谋杀B,我们会震惊,但很难或不会推广到此人的公司、家庭、邻居以及出售刀具给A的小老板对他的谋杀行为实施造成了怎样直接的推动。也就不会在法律、甚至道德层面对这些相关的有过错方/无过错方加以追究。为什么?因为我们知道,A的行为是完全个人行为。一个企业说到底,不能为(其雇佣、提供外包服务的人的)个人行为负任何责任。如果我是滴滴,其实是可以通过这点为自己辩护的。但是,滴滴已经决定永久关闭顺风车,说明它也认识到不能通过这点为自己辩护。原因后面详聊。
    5. 滴滴的情况就不一样了。司机A,乘客B,滴滴C。这三者通过C而发生了关联,这点是无可辩驳的。(有关客户取消了订单造成的后续问题,我稍后讨论。)中国和日本很相像,是一个通过各种非正式关系处理事情、建立信任、构筑网络的社会。滴滴携宣传和媒体和资本,为大家树立了一个“安全、快速、便捷、实惠”的品牌服务。用户出于对滴滴的信任、对周围朋友的信任,建立了对这个品牌服务的信任。这样的品牌服务需要三方来共同树立。而滴滴在做些什么呢?
    6. 一个被宣传成没有风险的业务,短短两个月内出现两起性质同样恶劣、手段同样残忍的案件,即使我再怎么想把它推到“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这个理论,我也觉得很难做到。因为,滴滴你在这个业务中是赚了钱的,而且是直接赚了钱的,而且赚钱是和这个业务直接关联的。在此过程中,滴滴是无法抽身的。
  • 一通操作猛如虎

    先声明,我不是法律专家。所以我只从我自己的原则出发来进行推论。

    很多人看了昆山所谓涉黑人员“龙哥”被杀的新闻。

    我不谈此人的过往行为、是否该杀。我只谈大家现在比较关注的是否“防卫过当”的问题。

    要讨论这个问题,必须有一个出发点:于某是不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我们暂时没有于某的详细档案,但从当时摄像镜头来看:直行红灯时,他停车在等候区内,没有像很多骑电动车的人会做的那样在等候时蹭出好远,对后续车辆正常右转(如果可能的话)造成障碍。在他拿起对方失落刀具之前,一直非常理性克制。

    所以,我先做一个推论和判断:于某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既然如此,于某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公正公平地按照法律对他此次的致死事件进行审判。

    于是,我们回到现行的法律。

    恶人为什么能横行霸道、欺压良善?我觉得,我们现行的法律不进行“过度推演”(如果不是“无限推演”)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日常事务中,旁观者要么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要么抱着“一只碗不响,两只碗叮当”的先入之见。对恶性苗头进行暂时压制后,有关部门根本无法(也可能是没有可能、也可能是根本不想)对这样的恶势力进行跟踪和时时“关注”。一直到最后,出现了各种天大的事情,甚至会闹出人命。这些都和不“过度推演”有关,但是不过度推演在国内变成了息事宁人、听之任之、不闻不问,这是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和对这一法律原则的曲解或故意误解。

    (有人可能会说,那么我们来“过度推演”好了!但是,这是很危险的!因为如果过度推演成立,我写这篇文章就有可能被推演出一些我经受不起的后果了。)

    于是,在此前提下,法院会仔仔细细地回看各个角度的录像,做一个重要的推演:一个已经被砍了几刀的人,是不是还有能力继续行凶?

    正反双方都可以对此进行辩论:正方可以说,此人身强力壮、一看就是练过的,肯定有能力再度行凶;反方可以说,任何人都应该知道身受如此重伤后没有人能有体力再度行凶,所以于某追上去再度行凶显然是防卫过当。这些就留给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去讨论吧。

    但从现行法律的框架来看,很大的可能是反方会占上风。

    注意:法律可能存在缺陷,但是有无可挑战的权威性。

    注意:对法律存在的缺陷,我们当然可以进行批判。提出正面的建设性意见最好,只是发泄一下不满也是对的。

    好奇之一:据说某些地方已经能识别出乱穿马路的人脸,将其公告示众。对于这样的社会涉黑人员,我们却没有任何识别追踪方式吗?

    好奇之二:这也是网络上有人问到的,这样的小混混,怎么就能开上宝马?这个我倒是有答案了:比他更大的流氓多得是,还上市、圈钱了呢。在这些大流氓面前,刘某只是个瘪三。所以这种现象太常见了,不用感到拍案惊奇。

    ===========

    最后,表个态:我不反对判决于某“防卫过当”,但作为对生命和尊严的最后底线的尊重,请最低量刑,有可能的话施行缓刑。同时,昆山政府可以在舆论层面进行适当导向并采取恰当的导向性行动——理由么,要找的话,总是有的。

    好吗? p.s 刚写完发出,看到大群里也在讨论这个问题,其中的一个帖子http://hongdou.gxnews.com.cn/viewthread.php?t=16264958&page=#post10158485

    提到了和我差不多的结论,但还从跟另外一个角度——“顺民”易管。

    这个角度我就不展开了。一来我从小就是良民;二来,读书人就算拍案而起也绝不会揭竿而起。精神层面的压制——反抗转换到物理层面的反抗,还有太多步骤要去走。所以,我就不准备联想了。

  • 戊辰卅年志

    记:又是开学季了。SNS上有不少晒录取通知书的照片。自从我毕业之后,每年开学季,我也是很有感怀的。不过今年我的感怀更是深:毕竟我进入上海西南某高校学习,已经有三十年了。也不想写太多的东西,免得被人认为是中年心事泛滥。

    毕业之后回校不多,更不能如成功校友那样为学校捐款捐物。唯一一次学术活动还是3年之前应福子的邀请,去给他的学生们上了一堂关于领导力的课程。

    (详情在此。)

    12年的时候回校一次,是同级系友毕业20年聚会;16年母校百廿华诞,回去了一次。当时写了一首诗,今次再行贴上。

    献给我所有的同学以及不幸早夭的所有同学。

    ============

    原记:

    (2016年)4月6日晨,半梦半醒之间,文如泉涌,遂披衣而起,一蹴而就。

    曾饮南洋水,廿载不敢忘。

    倏忽一梦间,重回上院堂。

    依稀一少年,风发且激扬。

    同学老乡会,学习相携帮。

    宿舍凭河立,夜话短与长。

    鱼虾多膏腴,果蔬犹留香。

    班花需呵护,外联亦难忘。

    一饮一啄间,缘定两相望。

    国英马材理,结静流高样。

    思源亦挥锄,金工更无妨。

    斗牛乃小戏,定约靠飞张。

    立志母舰造,入海吴淞江。

    转眼迁庙中,水池实验忙。

    少年仍懵懂,看片去汾阳。

    毕设有专攻,方知未入行。

    十觞酩酊醉,搂抱说衷肠。

    指腹为婚约,天涯各一方。

    弹指廿年后,同学重聚堂。

    左右仍朋辈,鬓发已渐苍。

    相见亦无事,言浅情意长。

    人生一念间,有无待参详。

    他日再聚首,敢言不相忘。

  • 忠实的刽子手忠实于什么?

    每年都有一段时间,是我能静心看闲书的时候:比如今年的7、8月,因为手头翻译的一本书已经进入了最后的收尾审定阶段,所以我就拿起了这本《忠实的刽子手》

    记得很早之前我看倪匡的《卫斯理》时,对里面的这么一句话印象很深刻,大意是:所有生物中,大概只有人类才会想出那么多的手段来折磨同类。

    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在某个角度来说,恐怕就是一个人类怎么折磨同类的进步史。 人之所以要消灭同类,是因为要树立权威。

    在人类社会发展早期,Measure for Measure的做法是最普遍的,而且这样的惩戒措施往往以夺走对方性命为终极诉求。

    有人可能会认为,杀人偿命无可非议,但为什么偷盗也要判处斩首乃至绞刑,而且在夺去生命之前还要百般凌辱?我之前也有这样的想法,从而觉得“凶狠残暴”非推行此类法律的中世纪莫属。后来看到一些新闻报道,某些轻信的人被骗子骗去了生活费、上学费,走投无路而自杀。当时还没有产生联想。

    在看本书时,作者似乎是窥视到了我的想法,进行了一个直接了当、无法辩驳的说明:虽然这个盗贼没有杀人、只是偷窃财物,但是对于被盗的那个人来说,直接后果和无法继续生存没有任何区别。那是一个物质极为匮乏的年代,窃人财物与杀人毫无区别。而且,在当时的社会生产条件下,政府鼓励的是自食其力、各自发挥最大的生产力,盗窃之人依靠不劳而获而获取巨额财富,与当时社会主流风尚格格不入,起到了极为恶劣的反面作用。从当时的执法官立场和民众舆情出发,对小偷——尤其是惯偷处以在今日看来极端不人道的极刑,自然是最妥帖的处置。

    这样的处决往往公开执行,引发民众围观。这里有四个方面需要考虑,而书中也进行了详尽的描述。

    首先,是刽子手的技术。

    “给个痛快”是我们在各小说中经常看到的描述。但这对刽子手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弗朗茨也坦陈,绞刑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而斩首却需要刽子手胆大心细、手快眼准,才能给犯人一个“痛快”。书中不乏引自弗朗茨日记中写下的行刑细节,但过于血腥,我这里就不引用了。总的来说,弗朗茨技术出色,除了晚年有几次斩首失误而引起“围观群众”不满的嘘声之外,他的刽子手生涯堪称完美。

    另外,当年的刽子手还兼职刑讯,所以弗朗茨懂得如何最大程度地折磨犯人却又不让他死去——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医疗技术。这门技术对他后来获得公民资格、获得优厚年金、在退休后富有地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二,是对基督教的皈依。

    弗兰茨本人是虔诚的路德派,他在日记中一再强调,对于那些死不悔改、死不皈依的犯人,他是很痛心——是不是由此会影响他的执法水平他没有描述,但想来是没有。既然此生已经了结,何妨追求哪怕在本来思想中认为是无比虚妄的信仰?

    所以,死囚忏悔而皈依的情形十分常见。但在众多围观群众看来,这是基督之爱最明确不过的展示。罪人的一切罪恶已经得到赦免,可以进入天堂。这样的形式和仪式没有任何费用,也不用认真计较死囚忏悔皈依的诚意,但正是对人间无情法律的合理补充,并在极大程度上树立了宗教超然的地位。

    我说过,人生后的“判决”才是最可怕的。且不说众多大人物为此而有了顾忌,对于平头百姓来说,更是坚定了他们的信念,隐隐之间传达了基督之法才是终极中的终极——因为它可以裁决你的身后。

    第三,政府权威得以确立。

    也许,俗世之法无法进行身后的判决,但毕竟是俗世之法通过极刑终结了犯罪和再次犯罪。而做出这样的判决,理应根据俗世法律,而俗世法律之所以有权威,是因为它根据普世、先验的根本原则衍生,处于最原始状态的人都不会对此有任何怀疑。宗教的力量自然是存在的,但是宗教也不能过于违背自然法则。只有两者互相协调,才能互相加强、互相衬托,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指导人类的生存、生活、经济活动、社会交流,并授予统治阶级以统治权。

    第四,迷信也是很强大的。

    鲁迅先生的《药》一文,描述了愚昧无知的围观群众疯抢人血馒头的场景。中世纪弗朗茨在处决罪犯时,也面临着同样的围观群众。他们认为死囚的一切(身体、器官、鲜血)都有着神秘的力量,为了争夺到喝一口死囚血的机会,不惜大打出手,奋勇向前。另外,书中提到很多次杀婴的情况,也是因为罪犯迷信婴儿的右手(左手?)能给小偷带来隐身的魔力,而惨无人道地杀死刚出生的婴儿——而且往往是先剁手再摔死或杀死。

    这不是一本读了让人开心的书。如我开篇所说,只有人才会想出那么多稀奇古怪、残忍无比的方式杀害同类。从这点来说,这个世界在进步,死刑在众多国家已经废除,即使保留死刑的国家对死囚的处决也日渐人道。其中隐含的一个出发点是,人已经死了,已经偿还了一切。而人皆有恻隐之心,终于将不忍见自己同类遭受如此虐待的心理反应到法律之中。按照这个趋势,我们的社会将越来越人道,而我相信,这样的人道有助于整体社会人道的建立,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野蛮、凶残。

    弗朗茨终于以其专业精神、无可挑剔的操守,获得了皇帝陛下的认可,为其平反,不会因为他的职业刽子手身份而受人歧视。他所忠于的,是一个基督徒的终极修养。他身处卑位,却从不自暴自弃,与其他刽子手一样酗酒赌博;同时积极地从事能让他摆脱卑位的第二职业(外科医生),为子女谋得立身之本。可惜的是,他的子女、孙辈都匆匆辞世,没能开枝散叶,延续香火。

    一个如此先显赫的刽子手家族传了两代(他父亲和他),就此湮没。不然,会有怎样的传奇故事在等待着我们?

  • 老彼得加州游学八周记

    老彼得今年暑假再次前往美国,进行大学入学之前的游学活动。这次他去的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就读CS10课程:The Beauty and Joy of Computing.

    从网站上看,这应该是一个CS的入门课程。

    太子6月15日登陆,8月10日完成所有课程,目前正在等待最后的分数。按照目前的反馈,他顺利结业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在此就先恭喜他一下。

    在这八周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倒不是他的期中、期末考试,上机实习等,反而是这八周中排得满满当当的“阅读”。这些阅读覆盖面相当广(包括技术、人文、社会、政治、经济),阅读量也相当大(15分钟的录像,8K字左右的长文),介质也很丰富(既有文章、也有TED演讲)。阅读之后,他要写一个类似读后感的东西,篇幅要求大概是一个para,5个长句。

    当年老彼得还在国内高中的时候,语文(以及阅读理解)一直是他的弱项。他的一个“问题”在于,他坚持地认为,既然是阅读理解,那么就应该写出“我”的感受——以此作为不愿背诵标准答案的理由,以及不愿按照套路编排八股的理由。

    对此,我是听之任之的。因为我觉得,标准化的东西虽然有好处,但是“标准化”的思想却一无是处。 写作“阅读理解”成了老彼得最上心的工作。他会和我在微信上进行长久的讨论,往往都要拖到北京时间下午3点(美国西海岸时间凌晨)。如果说,这一系列的写作让他的思维体系得以提升得以巩固,对我的冲击也是一样地大。

    我当然不愿意给他直截了当的指导,给出我的立论。所以,我们的讨论更多地是我在发问,他在进行defend或者attack。在这点上,他之前接受的美辩训练展示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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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庸置疑,美国是当今世界上科技最为发达的国家。但是,美国只是科技发达而已吗?

    我认为,一种方法论、一种根深蒂固、源自古希腊的思辩方法在现代社会中的自觉应用才是美国最可怕的地方。

    而从老彼得身上,我欣喜地发现,这样的思辩方法才是普世的。

    老彼得和我讨论了很久的算法地中立性(或偏向性)。这也是我俩在所有讨论的问题上,deliberation最多的一个问题。他坚定地认为,算法本身是无所谓中立或偏向的,是编写算法(以及采纳训练数据)的人才可能具有这种偏向,从而造成预期结果的出现,并进而加强所谓的“偏见”。

    这个问题其实非常复杂。从我的角度出发,他能得到这个结论是他自己三观发展的重要一步。我很荣幸地参与其中。当然,我也可以负责任地说,他之所以能有这样的想法,也是受到平时家中价值观的影响。所以,也有一点偏向性。

    在和老彼得的读后感写作讨论中,我一再强调了几点:

    1. 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所有他们需要讨论的问题,都是当今技术发展领域最领先的问题。很多问题本身仍然非常controversial,比如AI的界限等。哪怕是请一位诺奖得主、UCB终身教授来谈,也不一定就代表了正确的方向。所以,放下原来学校里“孜孜以求”的正确答案吧。
    2. 但是,逻辑是至高无上的,一致性——至少是在这短短两个月中的一致性是至关重要的。随着个人见识的增长,这样的一致性的持续时间会越来越长,比如像我这样的话,就恐怕很难修订我的基本三观框架,而只能做出些许调整罢了。
    3. 不要只有自己的一套判断。既然已经肉身翻墙,那就进行没有限制地搜索好了。和同学讨论,和助教讨论,和网络上的高人讨论……这些都是提升自己见识、磨砺自己思想的不二法门。虽然最终所有外来的思想都将融合进自己的思想,最终形成自己的一套思想。但是,彼得还年轻,现在还不是固化僵化的时候。

    这一经历是我一开始推荐彼得去CS10——哪怕我也已经看到过往的课程时,没有想到的收获。在我看来,对于一个未来的程序员来说,这样的“阅读理解”只是一个过场,看过就算了。而就算我想到要他们写一些东西作为评分标准,我也没有料到要求会如此严格、如此前卫、如此controversial。

    在此,中美高等教育的差异得以明确地演示。

    这两个月来,我明显地感到彼得的思路有了提高;而且更好地是,在这两个月的开始和结束,我能感觉到他的思路的锐化和理性化。

    我对他充满信心。 8.21晨补记:老彼得微信告知CS10获得了A的评级。

  • P2P、疫苗

    这几天形势很不平稳。

    第一是全国性的P2P平台“爆雷”。第二是周末开始在各大SNS平台引发关注的疫苗造假事件。

    一件事情关乎钱,一件事情关于命。

    为什么我一直认为P2P是骗局?

    之前几年,我也做过一些理财产品,但都是通过银行,从来不通过如今的P2P平台。我对P2P的不信任来自几个方面:

    1. 对这些平台的运作者的不信任。这些人不知来自何处,出现在我们视线之时带着不知何处而来的光环,过往的“发家”经历云遮雾绕。而我是深信,中国人所具有的劣根性的。在巨大的金钱利益面前,以我的底线都不一定能守住,更何况这些上线还没有我的底线高的人?
    2. 更重要的是,我从来不觉得会有那么好的产品让大家来赚钱。

    我自己之前做过一些项目,将原来工作的公司“自持”的房地产打包进入REITs或者PE。因为种种原因,回报率总是不尽如人意。所以,最后只好通过一些方法,去安抚受伤的投资者。

    我能这么做,有两个重要的前提:公司是一个信誉比较好的公司,有能力承担并弥补损失,而且这样的条款在当初发行基金之时已经写入了合同条款;公司自持有项目。也许在这段时间对项目的投资没有成功,但是项目本身还在进行,还在持续地收取租金作为将来资产升值的保证。

    就算是在这两个条件下,我的投资回报率也不能做到那么夸张——而且,这些投资都是封闭式的,不可能每年、甚至每个月派送红利。 如果真的有这样好的产品,我的挑战就是来自这两点:

    1. 一个稳赚不赔的产品,回报率必然是低的。风险和回报成正比是投资的铁律。
    2. 一个稳赚不赔的产品,什么时候轮到众多P民去投资了?众多利益集团早就将利益瓜分完了。

    韭菜如果没有这样的觉悟,只能是永远当韭菜——而且是被那些得利者鄙视的韭菜。 但,这不意味着他们就该被欺骗、被收割。前两天在群里聊天,我很欣慰地看到大部分人还是坚持:一个畸形、缺损的法律系统和行政系统确实会产生这样的商业模式。但在此背景下,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存在即合理;法律没有禁止我就可以去做。

    第一,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是刑事罪。

    第二,永远应该有一个最高标准,告诉我们“有所为有所不为”——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说我的底线高出了很多人的上线。

    P2P要的是你的钱;疫苗造假要的是你的命。在我看来,命总比钱大。

    揭露P2P的文章没有被删,但是揭露疫苗造假的文章被删。我只能猜测,疫苗相关的来头更大,才能动员如此的力量。当然,如果删帖的某社交平台说,因为人命关天,所以要慎重再慎重,避免出现情绪失控,所以在事态明朗之前,进行删帖。我也是信的。只是要请某社交平台解释一下,为疫苗造假无耻洗地的文章为什么就没有被删?出于控制局面、公平的原则,在我看来怎么都该是各打五十大板,都被删帖才是吧?某社交平台如此的做法,是在表明自己的立场吗?请给一个正面的回答!

    这些不是一个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一个系统性的耦合事件系。 对于这个耦合事件系,我已经有了完美的理论体系,可惜这里的空间太小,写不下来。

  • 读书才是永久的吧?

    欣闻好友告知为父亲整理、策划的书籍《续草斋拾草》已经出版,于是在第一时间请赠一本拜读。

    本书收录了朱赓老1986年到2017年的散文百余篇,原文陆续发表在《苏州日报》、《新民晚报》等处,并按“杂谈”、“读书”、“孩子”、“童年亲情”、“农场”、“苏城内外”等分类。由此分类,可略窥文章主题及内容。

    这百余篇文章篇幅不一,有所谓“豆腐干”文章,也有数千字的长论。书籍篇幅不大,更兼文字平实,所叙之人事物大多是苏州本地风土,所以我能在两个小时内迅速读完。

    我印象比较深、也引起诸多共鸣的有这么两篇:《爬格子的动力》、《藏书读书其乐融融》。这是朱赓老讲述自己多年笔耕不辍、以及家中藏书读书的经历和感悟。

    我一直认为,读书、写字可以说是这世上最“烦人”也最“不讨好”的事情——按照“读书”、“写字”之本意来理解的话。

    卡尔维诺在《帕洛马尔》中有一篇(3.1.3 一只不配对的拖鞋)写道:

    ……“也许现在那个国家另有一个人穿着一双大小不一样的鞋走路呢。”……“……我们之间的关系比较大部分人际关系来要具体得多、明确得多。然而,我们却永远也不会相遇。”为了向这位不知姓名的难友表示同情,为了牢牢记住他们之间的种种极为罕见的互补关系,让这个大陆上的跛行反映到另一个大陆上去,帕洛马尔先生决定永远穿着这样不配对的布鞋。

    这是一种深刻而复杂的连接。它的价值和地位不能用社会财富、社会地位来衡量,永远只能属于内心、以及内心由衷发起的连接。

    朱赓老文字极为平实,文章着眼点都是“日常生活”。朱赓老娓娓道来,正是一位邻家老伯以其人生阅历提携后进、但绝不是倚老卖老的做派。

    我个人非常喜欢这样的风格:从平凡出发,叙述其中的喜怒哀乐,真正地做到夫子推崇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近年看书,反倒是这样的文字更让我喜欢。

    朱赓老在文章中,一再强调没有怎么读过书并深以为憾。但这不是个人能决定的事情。在我看来,朱赓老个人的学识修养——且不论他在太平天国历史中的成果——已经大大地超过了当今若干所谓大咖和导师。不故作惊人之语、不乱灌鸡汤、知之为知之、不怀除读书、写字之外的二心,是当今很多正在“读书”、“写字”的人缺少的。更何况,“人生何处不修行”呢?

    朱赓老与我同是地地道道的苏州人,虽有年龄差距,写出来的东西我倒还是十分熟悉——这样的熟悉度和所谓的de javu恐怕到了我的子辈就会荡然无存。如今的社会发展20年,与我小时候的社会发展20年不可同日而语。姑苏的文化、风俗、乃至方言、戏曲都受到了跨地域、跨国界的冲击。朱赓老能不吝笔墨,留下这些东西的丝丝点点,是巨大的贡献。

    在此特别推荐《至味鲞炖肉》、《母亲会做“酒浸鸡”》、《西北街那爿“小书”店》等几篇。

    朱赓老家中藏书近3000,远超我家近2000的数量。实在佩服。

    读书人的情怀,不足为外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