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读书

  • 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故事

    “始春秋,终战国。五霸强,七雄出。”春秋时期的争斗真的很刺激,而对于一个生长在吴地的人来说,对吴越之间的争斗就更感兴趣了。

    根据《吴越春秋》等史书记载,春秋时期,吴越相争,越王勾践献西施,吴王夫差建“馆娃宫”。现灵岩寺一带即为馆娃宫遗址,有吴王井、玩月池、响屐廊等遗址。

    小时候春游,去过灵岩山。当时还没有那么深刻的历史知识,只是喜欢山上山下的跑。略微长大一些后,到了“知慕色而少艾”的年纪,就幻想西施MM有如何的美丽窈窕。而日后再到灵岩山游玩,看到玩月池方圆不过廿米左右,水深不过三尺,给西施MM洗澡尚嫌太小。于是心中认定是庙里的和尚8HD,将真的玩月池覆盖了起来,在其上用个小水池敷衍了事。

    一直奇怪怎么没有人愿意投资拍这么一个题材的片子(在GOOGLE上搜索时发现有电视剧的消息http://yule.sohu.com/20060301/n242971519.shtml ,但是好像没有找到电影的拍摄消息)。

    这样的一个题材为什么没有人拍呢?按照我的理解,这样的一个片子将包括:

    政治:

    吴越的争霸从某个侧面展现了春秋时期中国南方地区的斗争。吴阖闾先负于越国,然后其子夫差复仇成功,然后再是勾 践“卧薪尝胆”的再次复国。当然,勾践的胜利才是最终的胜利。吴国从此就灭了亡。勾践为了能让夫差相信他是完全归顺了,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夫差有次生 病,大夫说要有人去尝粪便的滋味后才能更精确的配药。当时吴国中各个朝臣、王公、妃嫔面面相觑,无人敢出头。而勾践却去做了。据说因此勾践获得了夫差的完 全信任。

    经济:

    勾践回国后,有一年越国粮食歉收。勾践以臣国身份向吴国借粮,答应来年一并奉还。但是在归还的时候,却将所有稻谷先行蒸熟,导致吴国次年播种时颗粒无收,从而从根本上打击了吴国的农业基础和经济基础。

    军事:

    吴越间的战斗应该是场面恢宏的很。

    规划:

    伍子胥为吴王规划姑苏城。设东南西北八门。如今尚存盘门水陆城门为当时旧制,弥足珍贵。另有故老传说,伍子胥造城墙时所用砖块皆用糯米粉夯成,历年不朽,可供战时挖出使用以抵御粮荒。伍子胥规划的优异成绩,到今天都可以得到验证。苏州古城区自吴国起到现在一直没有迁址,城内主要干道几乎仍旧延续旧制。宋《平江图》所刻苏州街道、地名至今仍然可以得到很大程度的一一对应。这样的规划,不禁令当代人汗颜。

    谋略:

    勾践能最终战胜夫差,贵在能用人。文种、范蠡不一定敌的过伍子胥,但是夫差对伍子胥有言不信,甚至中了越国的反间计将伍子胥杀死。而勾践抓住夫差的人性弱点,送上西施MM,展开了古往今来最成功的美人计。同时,西施又借着想念故乡的花粉味道,怂恿吴王从吴国到越国 开凿了一条香泾,虽说是用来运送香料,但是在战时却被用来运送兵士,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神异:

    传说伍子胥死后,让人将他的双眼挖出,悬于城门之上,他说要看着越国的军队打到吴国来。后来,越国的军队欲从该城门经过时,伍子胥的双眼突然暴睁,眼角流血,越国军队竟然不敢越城门一步。后来文种大夫劝说道,当年先生也是怒鞭楚王尸体,有仇必报正是君子本色,先生何必过分计较。伍子胥才阖眼。后来夫差自杀,死前要求侍从在他的脸上覆盖白绢一方,云羞见伍子胥于地下矣。如今吴地风俗,人死后均以白布蒙脸,该风俗自夫差始。

    多角感情:

    一个女人自然是西施;三个男人就是夫差、勾践和范蠡。传说最后的结果是范蠡带了西施逍遥江湖,最终成了富甲天下的大商人。从越国的角度来看,西施自然是功臣;从吴国的角度来说,她是红颜祸水;从范蠡看来,她还是邻家女孩……

    ……………………

    历史就是这样。今天在网络上看到易中天所谓“第一历史,第二历史”,想起了年初观看Roger Waters上海演唱会时的情形。

    当时从不知何处飘出一只充气的塑料猪,上面用中文歪歪扭扭的写着:你可以重写历史,但不能改变它。据说是崔健的笔迹。

  • 百姓原来是贵族

    《中国通史》第一编第81页写道:百姓是“禅让”时代流传下来的旧族,《盘庚篇》百姓与万民相对,《诗·小雅·天保篇》百姓与群黎相对,百姓是贵族的通称,在商为奴隶主阶级,在周为封建领主阶级。到春秋后半期,宗族逐渐破坏,土地个人私有的地主阶级代土地嫡子世袭的领主阶级兴起,百姓才逐渐失去贵族的意义,社会地位与普通庶民相似,本来不同含义的两个名词也就可以通用。

    为什么“土地个人私有的地主阶级代土地嫡子世袭的领主阶级兴起,百姓才逐渐失去贵族的意义”?这个过程是怎样发生的呢?

    在几千年后的现在来推测当年发生的事情是很难的。但是我们有个好处就是可以掌握更多古人不掌握的知识,而从人类本性出发,依据一些普遍的规则来作一些推断。 《国语·重耳逆怀赢》借司空季子的口说: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所以,在当时来看,有“姓”的家族,或者说有了“姓”才配得上成为“族”的只有这么多。之后,随着封建的推行,以封地为姓或天子赐姓的过程中,有“姓”的家族就多了起来。但是这个多还是相对的,所有到了周朝,能有“姓”的家族也不过百家,而且都是富贵之家,因此“百姓”自然就成为这类人的代名词了。

    但是,随着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封建不再是天子(皇帝)藉以维持忠诚度和政治统一的工具,而自上而下的官吏任命才成为维持金字塔型管理结构的方法。

    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原先的贵族逐渐失势,而随着土地的兼并、商业的发展,出现了不同于贵族、平民、奴隶的一种人群。他们拥有低下的社会地位,但却拥有令人羡慕的财富。于是乎一个普适的公式就诞生了:

    没落的贵族+新兴的地主=有钱的新兴的准贵族

    所以,这是一个WIN-WIN甚至是WIN-WIN-WIN的局面:

    没落贵族得到了金钱的注入,可以继续在上层运动,维持自己的贵族生活方式;新兴地主得到了“门第”的认可,甚至可以得到一个姓来甄别自己新的家族;而天子得到的好处在于无论贵族还是地主都会更彻底的支持其统治。

    而正是这些新的准贵族的出现,破坏了原来的“百姓”的构成,于是“百姓”不能再成为贵族的同义词了。一方面,没落的贵族们还有一种对夕阳西下的美景的憧憬,既然不能拒绝通婚的潮流,至少可以保留一个名称;而新兴的地主们虽然对贵族的门第十分憧憬,但也不愿意背上“百姓”这样一个听起来就已经OUT的名称。

    就是这样了。

    而上面的规律也颠扑不破的被贯彻着。

  • 分分合合

    知道那首著名的《临江仙》是在大三,玩《三国演义》游戏的时候。伴随着悠扬的音乐,这首词以竖排的方式缓缓拉出,拉风死了。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Roger Waters唱道:

    The sun is the same, in a relative way but you are older. Shorter of breath, and one day closer to death.

    So sometimes, I was just wondering, after so many changes, what IS changed and what is NOT changed?

    好吧,我承认,我回答不上来这个问题。

    五代十国以后,中国这块土地上再也没有出现过大范围的分裂,总的趋势是中央集权。

    我想,合总是比分要好。也许有人非要较真,举一些历史上(或近或远)的例子来说明很多最初“合”的,最终却是“分”的。我不否认这些例子,但是那只是一种结果。一件事情结果是怎样,并不是说这样的结果就是更好的,或者——更善的。

    以痛苦来替换痛苦,是不是一种善呢?我认为不是。那么以快乐来替换痛苦,是不是一种善呢?我认为是。

    自我生存并繁衍下一代,形成了人类的所有关系的基础。人之所以对环境能那么适应,对暴政能那样容忍,就是因为人的本性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但是,还是有人揭竿而起。所以,这里还有个底线不能被踏破。所以,历史上凡是被称为“圣明”的君主,都是懂得如何在底线之上运作的高手;而凡是被称为“暴戾”的君主,就是somehow screwed up the bottomline。

    只要这个底线没有被打破,那么百姓的斗志是被消磨了的。国家机器只要用少量的军队就可以控制内防。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军队的开销来自百姓的赋税,而军队的目的一是外御,二(更重要的,也是更本质的)是内防。因此,百姓们交钱让军队来控制自己,并且,让军队来维持这样一个能让皇帝和贵族们安心收纳赋税而FB的政体。

    所有的这一切当然是基于底线还没有被打破的前提。一旦底线被打破,或者所有现有的可选项都不可避免地进入了“死”,那么百姓是会变得furious起来的。从“大楚兴,陈胜王”开始,这个规律以其惊人而残酷到无法辩驳的正确性,在每个朝代的末尾处都要显示一把它的威力。而去探究:是因为到了朝代末尾规律才开始起作用,还是因为规律起了作用而朝代进入了末尾,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但是,底线是,依然是,仍然是,还会是:战争不好玩,会死很多人的。而只要我还能活下去,就不会造反,也就不希望有人造反。


    我听着Vivaldi的Gloria RV 589 & Magnificat RV 610b。(介绍见此处

    听不懂歌词是什么。但是曲调很优美,很空灵。在这样的空灵中,是可以让人融化在其中的。无在而无不在。没有必要去探究life after death. To be才是更实在的东西。


    项羽在乌江自刎前,一定在关注这个问题:同样是造反,刘邦这个老小子怎么就成就了?后人——也就是我们当然可以去分析其中的成败得失。可是,我仿佛看到上帝坐在他的宝座上,正在笑着。

  • 宦者为患

    继续看《中国通史》第三编

    唐朝,一个伟大的朝代。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都是了不起的皇帝。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朝代,到了晚期,宦官的势力居然大到可以决定皇帝的人选,实在是厉害。

    根据第三编P149的记载,

    唐中宗时宦官开始用事,人数多至千余人。唐玄宗更信任宦官,……杨思勖、高力士尤被重用。……所有宦官都受高力士指挥,宦官是唐玄宗权力的化身,高力士是这些化身的指挥者。

    宦官之所以获得重用,是因为“宦官都出身寒微人家,幼年被阉入宫,没有家族和亲戚,唐玄宗以为这种孤身的宫廷奴隶是最忠实可靠的,也是最能顺从意旨的,付托权力给这种人,不会有什么危险”。

    但是,我个人认为,正因为宦官出身卑微,所以才会对社会地位的提高有着比常人更强烈的渴望;被阉割之后,又失去了男人的一种重要的功能,即使能与宫女勾搭,也只是假凤虚凰的作为;而其虽然不可能有后代,但是毕竟还有一定量的家族和亲戚,更何况得势之后,自有小人趋炎附势的甘附螟蛉……这以上种种,决定了宦官对权力、金钱的要求和渴望是相当的BT。而权力的巩固需要金钱的支持,金钱的获得需要权力的保证。这个相辅相成的圈 子古今皆然。

    看了这么长时间的历史,看了各个朝代权力的分配结构。觉得很有意思:

    • 皇帝总是最高权力的象征。所谓“受命于天,既授永昌”。但是他毕竟只是一个人在战斗。
    • 士官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其中有世家,也有仕进。这两种不同来源的士官也会有互相轻视,但也有互相合作。毕竟其最基本的利益是一致的。
    • 外戚。主要是皇后的娘家人。外戚专权在历史上并不罕见。
    • 宦官。历代对宦官的倚重和抑制不尽相同。

    这四个团体,毕竟皇帝还是一个很决定性的因素。如果皇帝很强,那么外戚、宦官集团就很难有什么作为。皇帝与士官之间的矛盾也趋于缓和。但是如果皇帝比较弱,或者他的上台本身就是某个集团力捧的结果,那么对权力真空时期权力归属的争夺就会非常的残酷和激烈。

    当然,军队是个很重要的棋子。毛主席教导我们,“枪杆子里出政权”。但是,在历史上,皇帝的被废黜并不一定要通过兵变,个人或极小团体的弑主并不是个例。

    总之,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才是硬道理。从这个意义上说,吕不韦才是最伟大的商人。 只有我们这样的草民,才会在书堆里挣扎,为自认为寻找到了治国真谛而窃窃自喜。

  • 你有信仰吗?

    继续看《中国通史》第二编

    有宗教信仰有时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信错了是最可怕的。

    曾经有个精神病人,老是以为自己是拿破仑——当然,我们知道这是不对的。他有这样的想法,在我们正常人来看,就是psychi。经过了若干年(?)的治疗后,他终于貌似康复了。于是人们拿来一个测谎仪对他进行测试。

    “你是拿破仑吗?” “不是。”

    机器显示他在撒谎。

    故事没有告诉我们的是,最终他选择了做疯子还是做一个不诚实的人。我觉得后者的可能性会大一些。毕竟,老实和尚也还有不老实的时候。更何况,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还是可以选择有那么一段时间,臆想着自己还是拿破仑。这比当疯子要好的多。

    子不语怪力乱神。中国没有自己的宗教,最多的是经加工过的、舶来的宗教。范文老也明确指出,在中国,“一切宗教不能生出深根来,应归功于史官文化,因为它含有抵抗(虽然是不彻底的)宗教的因素。”“宗教得以兴盛的必要条件,首先是对鬼神(一神或多神)有绝对信仰,而儒学对鬼神则是怀疑,敬而远之,这就形成汉族历史上允许各宗教并存,既不完全信奉也不彻底排斥,从不发生所谓宗教战争的特殊现象。”(p.311) 可是,shit happens. 而且更shitty的是,很少我们能找出一个reasonable reason来阐释这一切。

    王立群教授昨天(3.11)在百家论坛里说到卫青为什么讨伐匈奴如此成功的时候,列了一些原因,其中竟然有一条是“幸运”, “天意”。我不是很能苟同,至少我认为说是他以及他的智囊团善于分析,善于把握比较恰当。这是题外话了。但是,这至少说明,有些东西尽管经过了分析,还是很难找到原因,所以很容易的,我们就愿意归于天意,从而引发了信仰的存在。

    中国史官文化是求实的,善于分析的。即使分析不到最终的原因,至少这样的文化环境要求你去进行这样的分析。这样的一个过程,就从本质上削弱了归于天意的冲动。这就是史官文化对宗教的抵抗。而其不彻底性,就在于当时的环境、方法论还不够完备,所以当史官穷尽一切分析后还不能找到原因时,就不得不归结到“不可 知”去了。

    我之所以要扯这些,是因为我不能判断我自己是不是有信仰。母亲去世时,在她的床前,我答应她,我会皈依基督教。可是,经过这三年的时光,我还是没有去受洗。要找表面的原因是很容易的。所以,我不准备谈这些表面原因。

    我想,是不是因为我也是深受史官文化、儒学熏陶的人,在我人生观、哲学观基本成型后,才开始接触到这么一个重大的问题,所以我才会有那样的迟疑?

    当母亲去世时,她已经没有什么放不下的东西了。所有的东西都有了一个交代,那么出于对我父亲的敬仰和爱,出于在天国与我父亲相聚的强烈渴望,她的决定是一个natural decision。但是,我毕竟还没有到那个程度。

    哈姆雷特说:谁愿意负着这样的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呻吟流汗,倘不是惧怕不可知的死后,惧怕那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是它迷惑了我们的意志,使我们宁愿忍受目前的磨折,不敢向我们所不知道的痛苦飞去?《莎士比亚全集》五,p.341)

    他有他的问题。我有我的。让我们将此称为生活吧。 Omnia vincit amor, et nos cedamus amori.至少这是我现在的一种信念。

  • “中国”

    由于过年的关系加上要重新设计我的主页的样式,看书的进度慢了不少。《中国通史》第二编已经看了很长时间,一直没有看完,也没有抽空写感想。

    第二编讲的是秦汉到隋。这段历史中真的很独一无二。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一统的封建王朝:秦朝;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阶段之一:汉朝;中国历史上最富有传奇色彩的阶段:三国。

    在第二编的第一页,范文老就立下了这么一个重要的结论:“自秦朝起,中国形成了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统一的大国,不管豪强公开割据或外族侵入建立政权,最后总是还原为汉族作主体的统一国家。”换个角度说,“中国”在真正的意义上成立了,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统一的国家,而生活在这个国家疆土上的人民(以汉族为主体)心目中终于牢固的树立起了国家的归属感。

    我一直这么认为,一个国家和管理这个国家的政府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对国家的归属感不应该和对政府的归属感混为一谈。就拿美国来说,政府可以是民主党也可以是共和党,但是他们所管理的还是同一个国家。而生活在美国这片大陆上的人民,他们从来不会认为自己是里根政府的人民、或者克林顿政府的人民、或者布什政府的人民。中国也是如此。

    在中国的历史上,如果一个王朝及其统治者的利益和当时大部分中国人民的利益比较一致,那么这个王朝和统治者所遭遇到的阻力和反抗就会相对弱一些。人民的生活也会相对的比较富余的稳定,因而政治的稳定性也比较高,科学、艺术等发展也能相对有成就。而这统治者也会被认为是一个开明的君主。 反过来想,其实人民的要求也很低。活着,能吃饱穿暖,能结婚生子,最后能不那么没有尊严的死去……所以,要当一个“开明”君主其实很容易。 政府如果做不到这些事情,那人民自然就会发牢骚。发的牢骚多了,自然有人会自告奋勇的站出来说,我可以做你们的代言。于是就有了反对党(在野党),然后就承诺一旦我能上台,将会如何如何……你看,政治就是这么产生的了。

    当然,还可以这么推论。如果做不到这些事情,那自然就会发牢骚。于是就有一种论调,在温饱都没有解决时,怎么能有闲功夫发牢骚?难道不就是因为你们光发牢骚,耽误了犁地、播种、施肥、收割的时间吗?难道不是因为你们光发牢骚,耽误了种桑、育蚕、抽丝、纺织的时间吗?你们现在又要抱怨,还不如认认真真回家继续耕种、纺织的好。等你们可以吃饱穿暖——就象吕侯、李公那样——后,再来发牢骚。

    ==============华丽的分割线==============

    1968年欧洲“五月风暴”时,法国学生们在巴黎大学的围墙上刷了这么一条政治标语:

    我越谈恋爱, 我就越要造反, 因而– 我也越要谈恋爱。

    是的,因为真正的生活是在远方。

  •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

    (很不幸的,系统重新安装后,我的BLOG备份全部丢失。有些文章我保存在别处,已经贴出;而有些文章,则没有额外的备份。只好凭记忆重新写了。有可能和原来的立意完全不同了。)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

    公者,按《说文解字》云:平分也。又《韩非子·五蠹》篇中说到:古者苍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苍颉固以同“已”知之矣。

    所以,公字的正确构造就应该是这样的:

    公字的写法

    红色部分的是“北”。北者,背也;蓝的部分象个小圆环。所以,“公”是个会意字。

    于是,在一个私有化盛行的年代,我们怎么能够指望“公”起来呢?

    公还可以引申为“共同的”,那么这么来理解“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中的“公”字,以及整个这八个字就豁然开朗了。

    也就是说,这句话说的是,“大道的推行(成功),就是天下都按照这个道来实行”。至于这个“道”到底是虾米,是无关痛痒的。所以,我们才看到:

    • 转贴注明出处才是王道
    • 放出PP才是王道

    进而推论,不符合大道的就是8HD。

    怪不得庄子要说:道在屎溺。黑格尔要说:存在的就是王道。

    一种思想,一个准则。但是各个个体还是存在着差异——而且是极个别的差异。为了一个王道,而牺牲个性,这是“大多数情况下,少数服从多数的决定是正确的” 思想的体现。这个思想只讨论“少数服从多数”是正确的,而不讨论是否可能出现“正确的”答案在少数人手里而多数人反而得出了“错误的”答案,甚至它不讨论 最终的决定是对是错。

    当一件事情,尘埃落定后,盖棺论定后,事情就结束了吗?还有多少东西不为我们所知?所以,对、错的分别有那么重要吗?

    所以,还是回到老话: 做人要厚道,看帖要回帖!

  • There’s no place like home

    这个《绿野仙踪》不是清朝人李百川写的那个。而是美国人鲍姆写的,英文原名应该是Wizard of Oz。直译为奥兹国的巫师。

    我是先看了电影才决定买原著。今天很快看完了。感觉是电影比原著好。

    应该承认,电影的改变是很有颠覆性的。原著中的西方女巫和奥兹国大法师都不能在Dorothy的生活中找到原型,但是电影中大胆的凭空捏造了一个Dorothy的女教师,并将其化身为西方女巫;而又凭空捏造了一个江湖术士,将其化身为奥兹国大法师;更捏造了在农场帮工的三个民工,化身为Dorothy遇见的稻草人,铁皮人,狮子。

    孩子的梦境总是会将生活中熟悉的人(不管他喜欢不喜欢)带入的。这捏造出来的三组人物出现在Dorothy的梦境中就非常自然而贴切。也更好的铺垫了整个故事不过是Dorothy昏迷中的梦境这个大背景–这点和原著也是完全不同的。

    也正因为如此,原著中Dorothy到达仙境前的章节很少,而电影中却铺垫了很长时间。其中还有Dorothy(Judy Garland饰演)演唱的那首著名的Somewhere Over the Rainbow。这首歌实在是很动人的。

    后面的情节发展基本按照原著进行,虽然有改动,但不是伤筋动骨或者更确切的说是创造性的改动了。而且电影中删除了Dorothy和伙伴们消灭西方女巫后的情节,更加紧凑了。

    电影中最有创意的改动是大法师给稻草人以智慧,铁皮人以心,狮子以勇气的一段。在原著中,虽然体现了品质与生俱来的意思,但是却没有能够完整展现。而电影中是这样表现的(原文连接在此处:http://www.filmsite.org/wiza5.html):

    他对稻草人说:

    Why, anybody can have a brain. That’s a very mediocre commodity. Every pusillanimous creature that crawls on the Earth or slinks through slimy seas has a brain. Back where I come from, we have universities, seats of great learning, where men go to become great thinkers. And when they come out, they think deep thoughts and with no more brains than you have! But they have one thing you haven’t got – a diploma. Therefore, by virtue of the authority vested in me by the Universitatus Committeatum E Pluribus Unum, I hereby confer upon you the honorary degree of Th. D…that’s Doctor of Thinkology.

    他对铁皮人说:

    Back where I come from, there are men who do nothing all day but good deeds. They are called phila-, er, er, philanth-er, yes, er, good-deed doers, and their hearts are no bigger than yours. But they have one thing you haven’t got – a testimonial. Therefore, in consideration of your kindness, I take pleasure at this time in presenting you with a small token of our esteem and affection. And remember, my sentimental friend, that a heart is not judged by how much you love, but by how much you are loved by others.

    他对狮子说:

    As for you, my fine friend, you’re a victim of disorganized thinking. You are under the unfortunate delusion that simply because you run away from danger you have no courage. You’re confusing courage with wisdom. Back where I come from, we have men who are called heroes. Once a year, they take their fortitude out of moth balls and parade it down the main street of the city and they have no more courage than you have. But they have one thing that you haven’t got – a medal. Therefore, for meritorious conduct, extraordinary valor, conspicuous bravery against Wicked Witches, I award you the Triple Cross. You are now a member of the Legion of Courage.

    这三段话,且不说文字是多么的优美,而大法师的演员在演绎这三段话时是如何的淋漓尽致,它们所包含的道理是至真的–当然带有美国式的讽刺和幽默。(你可以想象大法师在努力的想说出philanthrope这个单词而不得不最后用一个拼造的good-dee doers时的可爱情形!) 一个diploma,一个testimonial,一个medal,作为外在的符号而反证了内在品质的存在,而内在品质本身就存在,无时无刻不在! 电影最感人的情节是Dorothy用魔鞋回家的时候。她需要念出的咒语是There’s no place like home。

    是的,There’s No Place Like Home.

  • 不可翻译的童话

    昨天买了三本书。其中有一本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以下简称《爱丽丝》)。

    家里一共有两本《爱丽丝》。一本是昨天买的,中文全译本。另一本是1992年买的。前后差不多相差了15年。之所以要间隔这么9,是因为我看了原著后,对如何能翻译好一直没有信心。

    这次决定买,一个是要扩充自己的收藏,一个是为了给老彼得。

    《爱丽丝》这本书很薄,很快就可以看完。昨天晚上我就将中文译本看完了。觉得翻译的还可以。整体的行文非常流畅,有原著的风味。 举一个例子: 原文:

    I beg your pardon, said Alice very humbly: you had got to the fifth bend, I think? I had not! cried the Mouse, sharply and very angrily. A knot! said Alice, always ready to make herself useful, and looking anxiously about her. Oh, do let me help to undo it!

    译文:

    “对不起,”爱丽丝谦逊地说,“我想,你讲到第五个弯儿了吧?” “我没有!”老鼠生气地嚷,“你打什么岔?” “打镲?你要镲吗?让我帮你找一找。”爱丽丝边说边向四周看,她总喜欢帮人忙。

    英文里not和knot是同音的,翻译成中文,译者还是下了点功夫。用“镲”和“岔”来模拟,而且适当的给老鼠的话加了一点内容以求上下文的衔接。这是不错的。

    从译者前言来看,译者确实做了一些研究。而且告诉了我一些我原本并不知道的事情。例如,“在本书的‘跋诗’中,每句诗的第一个字母拼出,就是‘爱丽丝·普瑞斯·利德尔’——院长小女儿的名字。”要求中文翻译能到这个地步是不切实际的,所以在译文中无法体现出来。

    但是,译者也确实漏说了两样东西。

    第一,是书中的插图来自哪里?根据我的判断,至少来自两个地方。

    一个是和我英文原著一样的,来自John Tenniel,而另外一个来源译者显然没有说明。

    第二,《爱丽丝》第二本“Through the Looking-Glass是基于一个国际象棋棋局展开的。我的英文版中有这个棋局的图样。而中译本没有加图,在前言中也没有说明。

    让我就将这个棋局(以及描述性的走法)列出,作为对Lewis Carroll的敬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