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之魂

我敢说,我的朋友圈里有不少人是关注美国的一些近况的。

最近美国的一件大事,就是川普总统主张的“大漂亮”法案终于获得参众两院的批准,只等总统签字成为真正的法案。

在这个法案获得两院批准的过程中,有两个重要的“现象”值得拿出来聊聊——也可以顺便学几个英文单词/词组。

目前的美国参议院,共和党与民主党各自有50席。表决的时候,两党严格按照党派站队,投出了50:50。作为参议院主席(President of senate)——不是议长(President pro tempore)——的副总统万斯平时不参与参议院的日常事务。他在参议院可说“唯一”的工作,就是在出现这样的投票平局时,站出来投出打破平局、从而形成简单多数局面的一票。因此可以被昵称为Tie Breaker。这是在7月1日。

接下来的两天,法案在众议院进行了冗长的来回辩论。其中,最著名的场景就是民主党众议院领袖杰夫里斯为了抗议并“试图阻止”该法案,在正式辩论期间创造了新的发言时长记录——约为8小时46分钟,打破了2021年由凯文·麦卡锡创造的8小时32分钟的记录。

作为一个民主党人,他反对共和党总统的提案完全可以理解。不过,也许有人会问:这样长时间的发言,是程序允许的吗?有没有办法强行终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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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做法是完全被允许的。而且有个专门的单词来指称这种做法。这个单词就是:filibuster。翻译到中文的话,如果要相对完整地表述这个单词的含义,大概可以翻成“(通过)冗长演说战术(拖延一项法案的表决、乃至使得针对该法案的表决成为不可能)”。这个做法有时也被称为“talking a bill to death”或者“talking out a bill”。

这种做法之所以在美国行得通,是因为有一个最古老的规定:对议员演讲的时间不得加以限制,谁都不许干扰,除非有足够数量(一般是60%)的议员投票要求终止——而在当今两院,这点肯定做不到。

filibuster这个单词来源于荷兰语。17世纪时荷兰人用这个词来称呼抢劫往来于欧洲和美洲之间商船的海盗。他们把这种人称为vrijbuiters。

1853年,一名美国议员首先使用这个词儿指代那些反对他认为是重要提案的其他议员们。当时,他的对手试图用拖延表决的办法来扼杀该项提案。

因此,这个单词获得了如今的含义。

一般来说,美国的公众舆论是反对这种做法的。但是支持该做法的人认为,它是立法过程中的一件有用的武器,可以保护少数派,避免多数人的“暴政”,并将进行filibuster的人称为“参议院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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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夫里斯虽然刷新了众议院中filibuster的记录,但和参议院filibuster的记录相比,还是TYTSTN。

参议院filibuster的最高记录,是南卡的斯特罗姆·瑟蒙德议员在1957年创造的,他不停歇地演讲了24小时18分钟。亚军是俄勒冈的议员韦恩·莫斯,他演讲了22小时。

(注:本文部分资料来自《美国词语的掌故》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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