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才下决心看完了《全民超人》,看完后有两点收获。

第一点,诚如肾后所言,威尔·史密斯还是留一点小胡子好看……这点在我稍后在苏州电视剧场中又恰巧看到他的《爱情顾问》一片时再次得到了证明。
第二点,证实了我最初看到这本片子的英文片名后的一个猜想,那就是:Hancock确实来自一个美国成语Your John Hancock,意思是你的亲笔签名。
以下文字来自我20年前收藏的一本书《美国词语的掌故》第285页:
汉考克是新英格兰地区一位富翁,在抗英斗争中,他成为一名领袖。
经过一年的战斗之后,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决定宣告独立并发表了宣言。这就是著名的《独立宣言》。
如果你请一个美国人把他的约翰·汉考克写到一张纸上,他马上就会明白你的用意:你是在请他签名。
你可以问这个美国人,为什么他把自己的签名叫做John Hancock呢?他会告诉你,约翰·汉考克是第一个在《独立宣言》上签名的人。他也许还会告诉你,汉考克签的名字比其他人大两倍,他的名字比本杰明·富兰克林或约翰·亚当斯,甚至比《宣言》的起草人托马斯·杰斐逊的名字都更醒目。
约翰·汉考克大笔一挥签完名字,抬起头来说:好啦,现在英国国王不用戴眼镜就可以看清我的名字了。
但是,不管英国国王戴不戴眼镜,他早把约翰·汉考克看成眼中钉了。有一段时间,国王手下的人到处搜捕他这个危险的叛乱分子,但始终没有抓到他。他们要是逮住了他,就会把他押上第一条开往英国的船,戴上手铐脚镣,禁锢在伦敦塔里。
然而汉考克幸免于难,他亲眼看到美国革命成功,看到美国成为一个独立国家。他曾希望自己会被提名为美国首任总统。但是,人们选中了另一位更孚众望的英雄乔治·华盛顿来领导这个新国家,他的希望破灭了。可是约翰·汉考克的名字仍然永垂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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