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我在Kobo上买到了《乔布斯传》的英文版电子书,3天后我买的中文纸质书到手,11月11日我看完了英文版。虽然10月底到11月初我也比较忙,到处乱跑:10月28日到11月1日在马来西亚兰卡威,2号去上海,3号、4号在苏州参加一个workshop,7号、8号在上海参加我们的SPE会议,9号在上海参加半天培训,10号一天接待重要客户……但是我觉得能在这么一段时间里就把这本书看完,速度还算是比较快的——特别是其中我还间或吐槽了一两次。
一、关于版本
有关《乔布斯》传中文版的一个所谓的“卖点”是“全球同步发行”。本来我认为这个应该不是什么问题,而且全球同步发行也是个很好的举措,但是不久我就发现这个实在是个噱头而已。
我还只是在看作者前言的时候,就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在译言网上也进行了吐槽:
作者前言: He didn’t seek any control over what I wrote, or even ask to read it in advance. His only involvement came when my publisher was choosing the cover art. When he saw an early version of a proposed cover treatment, he disliked it so much that he asked to have input in designing a new version. I was both amused and willing, so I readily assented. 此段中文版整个漏译。怀疑是版本的问题。
During my two years of visits, 中文版翻译成“在我18个月的访问中”…再次暴露出翻译所依据的原稿very old。
The odd copule: Some of the people around him were not scrupulous…这段是讲Bob Dylan的盗版录音流出。中文翻译为“不是很谨慎”,我觉得这里scrupulous取“不正直、不按良心做事”比较好。值得商榷。
第三章中讲到乔布斯去的里德学院,以嬉皮精神与严格的学术标准、核心课程著称。中文翻译中没有体现原文中combined somewhat uneasily with…中somewhat uneasily的意思。
还是作者前言,最后一段引用了莎翁《亨利五世》开场白:啊!光芒万丈的缪斯女神啊,你登上了无比辉煌的幻想的天堂。此段中文翻译与人文社94版莎翁全集第三卷方平的译文完全一致。如果确实如此,应该给出一个注释说明出处。
这5个问题中,译言网上有人解释了前两个,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我关于中文翻译所依据的定稿版本至少比英文版最后定稿老了6个月的断言是正确的。但是没有人回答我后面三个问题。
不论如何解释,都无法回避版本老的问题。然后,在明知版本老的情况下,还大肆宣传同步发行的噱头,我觉得很恶心。
好了,吐槽完毕。下面正式说说我的一些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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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是在读高中的时候正式接触了Apple II。当时用这个机器加上Basic加上一个盗版的中文系统,为我们学校的图书馆编写了一个图书管理程序,大致包括信息登录、查阅信息等内容。这个程序参加了当年省里举行的电脑竞赛,荣获二等奖。当年一起合作的连我在内一共有三个人,其中一位现在是一家国内网络公司的CTO,他们开发了诸如开开等应用。
我们家购买的苹果产品并不多。知道2004年(?)我才购买了一台iPod Shuffle,到了10年购买了iPad,后来在11年出手,换了一台iPad 2,为肾后买了一台最低配的MBA。好多人问我为什么不买iPhone,而一直使用Android系统。这个就牵涉到我的一个个人想法。
不论如何,在当时我入手Android手机——BTW,我的Android手机是Google的Nexus One——时,有着一些“收藏”的感觉在。事实最后证明,N1这台手机销售并不好,不是手机不好,而是Google采用的销售模式大有问题。
另外,Android手机的破解方式比iPad/iPhone更为彻底,虽然后者在iPad时代的破解还要更简便一些——简单到只要用iPad访问一个网站,然后轻轻一拉屏幕上的滑动条就可以。
破解彻底意味着我不会被Google控制,只要我喜欢,我随时可以刷新我所信赖的定制ROM,获得更实用的用户体验。
我最早的iPad也被破解过。但是很快我发现并不“好玩”:比如Apple不断通过升级ROM来补漏洞,另外一些破解的应用很快有升级,但是我无法通过App Store升级,要回到那些发放破解的网站去找也很麻烦——一个是不一定找得到,另一个是破解程序居然也要付费下载!我当然是佩服这些人的,倒不是我付不起钱,而是我不可能为了“盗版”而去付钱啊!
所以,我的个人风格就很明确了:要么就破解到底,要么就不要为了破解而不能享受到应有的应用体验而去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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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就很清楚了:苹果的这一个策略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是很适用的。我不是一个Geek,要的只是使用一个东西,而且在这个东西上有东西用。现在Apple为了提供iPad+iOS,我通过App Store下载应用,通过别的渠道下载音乐和图书然后导入iPad。这已经在一个很大的范围内构建了一个闭合的生态圈子。这和我的性格很接近:我上一些SNS网站(新浪微博、饭否、豆瓣、Google Plus),但是我的圈子很小,我加关注的人基本都是要先加我的人——当然在新浪这样的地方不能这么做。我很清楚和朋友们的交集在哪里,可以开怎样的玩笑,分享怎样的主题。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封闭”的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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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学同学爱斌在我的博客上留言说:
But i understand that why he is so impatient, he is so smart and see far ahead from other people, it might be very frustrutrated for him to explain or convince other people to do what he wants to do.
乔布斯自己也说:我不是发明东西,我只是看到那样东西在那里而已。我只想补充一点:他不仅看到了是什么硬件在那里,而且还看到了应该配以怎样的软件,应该如何建立内容提供的渠道。
我们可以质疑这样的做法是不是最好,或者从个人喜好的角度去喜欢或讨厌这样的方式。但是,单纯从商业和洞察力角度来看,这个思路没有别的公司想到,或者想到了也没有执行。
正如我有时会对老彼得发火,觉得那么简单的一个题目他会做错很不可思议一样,我能理解乔布斯脾气暴躁的原因。原因正如爱斌所说:一个富有远见的人,在为一个没有远见的人解释一些在他看来是简明直观的东西,对方不能理解,还要经常用一些“愚蠢”的问题来反驳的时候,他一定是很“鸡遭”的。
乔布斯是个佛教徒,他个人受到日本文化的影响非常巨大。在这点上,无论我如何憎恨日本,但是不能不给予日本的文化以敬畏。有时我会想象,乔布斯为什么不会从中国来吸取文化的问题,和中国为什么出不了乔布斯的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
乔布斯推崇的是文化和技术的结合。而我们只有商业和文化,商业和技术的结合而已。而文化商人和技术商人的结合,哪里有什么真正的精髓可言?
先说这么多。再想到的话,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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