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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景观耶?人文景观耶?

    好吧,我首先要承认,我真的不是一个很喜欢出去旅游的人——大概是我比较喜欢宅的原因——当然不是这个原因。真正的原因,我想大概是我比较崇拜列子的御风而行吧。

    好吧,我还要承认,我还是会去旅游的。而我旅游时,喜欢人文景观多过喜欢自然景观——这是我们这次要去山东,而且必须要去曲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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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景观自然是美的。九寨沟、华山、丽江(香格里拉、雨崩)都给我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只是我还是更偏好游览人文景观,去过的地方大概有:

    • 南京的中山陵
    • 北京的长城
    • 西安的皇陵和兵马俑
    • 成都的武侯祠和杜甫草堂
    • 甪直的保圣寺
    • 绍兴的三味书屋

    让我列个表看看还有哪些没有去过的人文景观:

    • 洛阳
    • 开封
    • 曲阜
    • 安徽的醉翁亭
    • 文昌阁、天一阁
    • 黄鹤楼
    • 唐寅墓(可耻的就在苏州)
    • 井冈山
    • 瑞金
    • 傣族的泼水节
    • 西藏的布达拉宫

    这么看来,没有去过的地方还是多过去过的地方,还是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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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个世界上没有纯粹的人文景观。哪怕只是一幅题字,也要放在一个亭子里供人参观,有了亭子,自然要加上前庭后院方符合建筑的体统。所以,严格的说、确切的说,我是更多的在寻找隐藏在一切景观之内的人文气息而已。

    历史车轮永远向前,我们将永远不能回头去体验历史的真实。那么在瞻仰人文景观的同时,那些深入你骨髓的故事、人物悠然升起,在你和景观之间架起一种无形却实际无比的联系,难道不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感觉吗?我再也不觉得历史的陌生,彷佛之间,我就是那放浪形骸的失意诗人,在天地间挥洒我的情怀;又或者是那虔诚谦卑的僧侣,在佛像前参悟人生的奥义;或者我是那运筹帷幄的谋士,策划着翻天覆地的计策;或者我是那春风得意的官人,和三五同好持螯赏菊……

    这一切的一切,原本就在我的心中,而只要些许外界的触发就喷涌而出,不可抑制了呢!

  • 从《大唐狄公案》说起

    大唐狄公案》由荷兰人高罗佩写就,确实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中国历史实在是一个大大的宝库,任何一个主题、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挖掘出一大堆故事——前提是你能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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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罗佩就是这么一个钻下去了的人。他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了解和熟稔令大多数中国人都自愧不如。在这个意义上,也仅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是要尊重他的。换个角度说,中国也有钻研英国、美国、印度等国的大家在,所以我们也不必过谦而变得自卑起来。

    以前网络上有一个帖子好像蛮红火的,大意说的是一个日本青年(?)自诩对中国文化了如指掌,却被一位中国青年驳的体无完肤的故事。故事中引经据典,立论清晰,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好帖子。只是我略微怀疑这个帖子的真实性——在考虑了贴帖子时必须的整理之外。我常常想到的是,如果我当时在场,我当然可以凭借我浅薄的知识判断那位日本青年的言论有多少是有据的。但是我恐怕不会也不能那样有条理的一点一点加以辨析。我想我大概只会用一句话来回答,而这句话的意思和前一段的意思大致相同:一个普通中国人对历史的掌握,当然不会比一个钻研此道的特殊日本人深刻。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当然,我不是反对去了解中国历史。对中国历史有一个通俗的、常规的、不是太诡异的理解是值得赞颂的知识。问题的关键在于,有了这些知识,还要加入自己的思考,而不是人云亦云而最终变成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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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古代的官僚体制中,县令真的是一个很重要的职位。他掌管着一县动辄数万人,除了军权之外,他对一县的经济、治安也负有极大的责任,拥有着完全的权威。百姓们乐于称他为青天大老爷,即使为富一方的大商贾也对县令毕恭毕敬。更引人入胜的是,县令要担负起法官的责任,甚至如狄公这样的,还要当侦探。

    县令的学历也是有保证的,几乎都是要有进士出身。在这点上,中国古代和现代倒是很有相近之处。先父就经常将古代的进士和现代的大学毕业生等同起来。当然,当今大学生毕业后往往失业肯定是他始料未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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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侦探小说的鼻祖首推艾伦·坡。Skeleton in the closet已经成为一个英语成语,用来比喻那些见不得人的东西和勾当。当然,影响最大的是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那位胖胖的波罗先生也是我喜欢的侦探形象之一。

    侦探小说中牵涉到谋杀的故事自然很多,而其中最引人入胜的自然是密室杀人事件。所有的现象都指向被害人是自杀身亡,但是就是有一些破绽最终揭露了犯罪分子的本相,而犯罪手法也昭然若揭。这个阅读的过程,真的是很考验脑力的。往往我就会开始忽略一些貌似不经意间提到却至关重要的细节,而专注在自己去想象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谁干的——因为只要是侦探小说,就一定是有凶手的!由此看来,我是适合写侦探小说,而不是适合读侦探小说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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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买这部书之前,在网络上也零零碎碎的看了不少。那天在苏州新华书店看到,当时就想买下,不过想到网络上买的话应该会更便宜,所以就没有出手。结果没有令我失望,书店里标价98大洋,当当只要53.9元,便宜了不少。这是题外话。以此收结。

  • 国庆出游通知

    经肾后主持召开、肾上批准、太子无条件附和、肾外太后+肾外太上皇附议通过,国庆期间肾上一家将巡视山东境内之曲阜、青岛等地。

    期间任氏有无轩个人站点服务将继续进行(但不保证永远会通),博客将在可能的情况下维持并更新每日行踪,敬请关注。

    肾上的肾猫将托付爱心人士领养若干日。

    家中座机将无人应答,手机服务照惯例开通。

    一年一度的河蟹大会将延至国庆后的某个周末进行,希诸爱卿现行商议日程并报肾上批准。

    钦此\~\~\~

  • 吹牛吹到野豁豁

    苏州人讲别人吹牛,常会说一句吹牛吹到豁边或者吹牛吹的野豁豁。这里的野在吴语中发音接近压,但口型没有那么大;豁的发音接近花,但是发音时间更短促。

    前几天在《99本书》这个帖子的结尾,我提到我有几本想看但是一直买不到的书。Betty同学和T.T同学都很热情的给出了介绍和链接。我知道我所要看的《闵希豪生男爵》一书更多的是被翻译为《吹牛大王历险记》,而且在苏州也能买到青少版。但是——不好意思,我要回忆一点老故事了——在我小时候看的时候,我清楚的记得书名不是《吹牛大王历险记》来的!它的名字很长——这点和现在的标题党要求并自觉做到的……标题要长、要长有异曲同工之妙——大概叫做闵希豪生男爵的自述:他的惊世骇俗、匪夷所思的历险故事之类(待考)。

    我很想把这本书给老彼得看,所以很无耻地买了青少版。距离我看这本书时隔太久,实在记不起到底应该有哪些故事,但是粗粗翻了一下,我能想起来的故事和情节也都还是有的:

    • 用草灰做绳子从月亮上垂下来。绳子不够长,就把上面一段截了,接到下面;
    • 揪住自己的头发把自己从泥沼里给拔出来而救了自己一命;
    • 狠命的捶自己的眼睛,冒出来的火星点燃了猎枪;
    • 还有在大鱼肚子里的可怖经历……

    这是一本根本无需认真对待的闲书。即使是垂髫小儿都可以轻易知道他在吹牛。但是,男爵本人却绝不认为他自己在吹牛啊–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喜欢书名简单的翻译为《吹牛大王历险记》的重要原因。正如开篇男爵所说的: > 首先要告诉大家,我并不是一个喜欢吹牛的家伙,我只是给大家讲述我的往事,非常希望你们也喜欢我的冒险故事。

    以及后来所说的:

    如果有少数人,他们怀疑我这些故事缺乏真实性,我对他们的这种猜疑之心,只能深表遗憾;同时要求他们立即离开这儿,因为我在下面要开始讲述一些海上的故事,它们的内容还要曲折离奇,但却更加实事求是。

    所以,男爵从来不认为他在吹牛!他只是承认他的故事可能过于曲折离奇,从而超出了常人的认知范围而已。如果一个人正儿八经、认认真真的在讲述,我们还能说他在吹牛吗?至多能说,我们认为他在吹牛吧。而只要这本书是男爵的自述,就不该、也不可能用吹牛大王来做标题呢。 对于故事本身我没有任何评论,上面的言语权作释名吧。 也因此,本贴的标题其实是不对的——姑且让我当回标题党罢了……

  • 老猫近照

    应学打架同学的要求,发老猫近照一张:

  • 【一日一得】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是杜甫《赠卫八处士》一诗中的开头两句: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问答乃未已,驱儿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坊间注释大体不差。这两句是形容两人相见实在太难,就像夜空中的参(shēn)宿(xiù)和商宿一样,一个在冬夜升起,一个在夏夜升起,永无见面的机会。但坊间考证大多到此为止,最多再加一句典故出自《左传》而已。肾上鄙人在下我不揣冒昧,总结我的理解如下。

    一、《 左传》出处

    在我收藏的《左传》中,最早描述参商两星永不相见的记载是《左传·昭公元年》(第271页),云:

    子产曰: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当武王邑姜方震大叔,梦帝谓已,余命而子曰虞,将与之唐属诸参,而蕃育其子孙,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灭唐,而封大叔焉。故参为晋星。

    大致翻译为现代汉语的意思是:

    子产说:从前高辛氏有两个儿子,长子叫阏伯,次子叫实沈,居住在旷林,彼此不能相容,每天干戈相见,互相征讨。帝尧不满意这种情况,把阏伯迁徒到商丘,主祀星辰。商国人因袭阏伯之旧,因此辰星是商国的宿星。把实沈迁徙到大夏,主祀星参,唐国人因袭实沈之旧,以归服侍奉夏朝、商朝,它的末代君主叫唐叔虞。当周武王后邑姜身怀太叔的时候,梦见天帝对自己说:我给你儿子起名叫虞,准备给他唐国,属于参星,并繁衍养育他的子孙。等到太叔生下来,手心有文字,即虞字,于是就以虞命名。等到成王灭了唐国,就把太叔封在那里,所以参星是晋国的宿星。

    当时的商即现在的河南东部一带,大夏则在山西南部,两处地方以现代的交通情况来看,离得并不远,但在交通设备极为原始的远古,除非这两兄弟有意派兵千里迢迢跨过许多封国互相征讨,否则,是不可能再见面的了。从此,就传下了参商永不见面的典故。还有一个成语意见参商,表示意见不合,互相抵牾,永无调解可能。

    二、《赠卫八处士》

    杜甫的这首诗写的十分悲凉。根据百度知道的记载

    此诗作于诗人被贬华州司功参军之后。诗写偶遇少年知交的情景,抒写了人生聚散不定,故友相见,格外亲切。然而暂聚忽别,却又觉得世事渺茫,无限感慨。

    诗的开头四句,写久别重逢,从离别说到聚首,亦悲亦喜,悲喜交集。第五至八句,从生离说到死别。透露了干戈乱离、人命危浅的现实。从焉知到意长十四句,写与卫八处士的重逢聚首以及主人及其家人的热情款待。表达诗人对生活美和人情美的珍视。最后两句写重会又别之伤悲,低徊婉转,耐人寻味。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青春壮年实在是没有几时,不觉得你我各巳鬓发苍苍。不知何时,才能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此诗从极大处落笔,极小处铺陈。端的是大手笔。

    三、天文和西方神话

    有意思的是,西方人也注意到了这个参商不见的自然现象,也给这个现象赋予了神奇的故事。

    商星在中国古代廿八宿中属于心宿,在现代天文学中归于天蝎座(而天蝎座本身由房、心、尾三宿构成)。天蝎座是整个夏季雄踞在南天夜空的大星座。拥有一等星一颗,二等星三颗,三等星十颗,双星一对。轮廓明显,引人注目。一对双星在心宿三星南方不远(中间隔着一颗星),因为闪烁不定,很象是在转动,所以我国农村说是水车星,或者叫踏车星,传说是姑嫂二人在天河边车水灌田。

    参宿属于猎户座。它雄视冬季星空,是古往今来看星家最注目的壮丽星座。在它附近不很大的一片天空里,集中了和猎户有关的一等星五颗,占全部一等星的四分之一,包括全天空最亮的天狼星(Sirius)。大家应该能想到那位阿兹卡班的囚徒,小天狼星吧?猎户本身除了两颗一等星外,还有五颗二等星。它的形象是一位英勇的巨人。他一手执盾,一手高举大棒,腰带上是一口宝刀,摆好了姿势,对抗者迎面冲过来的一头蛮横的大公牛(金牛座)。

    大猎人的名字是奥莱翁(Orion),荷马把他称作世界最壮美的男子。他是月神兼狩猎女神戴安娜(Diana)的情人。但是戴安娜的哥哥太阳神阿波罗不喜欢这个粗狂的猎人。有一天,当阿波罗和戴安娜在天空巡视的时候,阿波罗看到海中有人游泳,只露出一个头在海面,在天空看起来象是海中的一块黑色礁石。阿波罗看出那是奥莱翁,就故意夸奖了一番妹妹的神奇箭术,要她发箭射这块礁石,作一次表演。戴安娜上了当,一箭射死了自己的情人。

    但是根据另一个神话,天蝎是神后赫拉(Hera)派去刺死大猎人奥莱翁(Orion)的。天蝎和他后来都上了天,变成了星座。但是他们结下了深仇大恨,永不相见,天蝎座在夏夜出现,而猎户座在冬夜出现。

    猎户的宝刀中还有一个宇宙奇观。这口刀在我国古代叫做罚或者伐。在腰带以下有三颗小星,中间这颗细看起来不像一颗普通的星。它实际是猎户座星云,编号M42,离我们1500光年。猎户座的星雨也非常出名,仅次于英仙座。每年十月九日到廿九日是其出现期,最盛期是十月十九日夜。辐射点在猎户高举的手和棒相接处。

    (以上介绍和图片来自《四季星座》一书)

    东西方文化在某种程度上,还真的就那么雷同。

  • Falling Down

    突然想起了一本老片子,1993年由迈克·道格拉斯(小道格拉斯)主演的《Falling Down》,(下载地址豆瓣链接)。 简单剧透如下:

    迈克尔·道格拉斯扮演的威廉·福斯特是一家军工场的工程师,被解雇后心情很压抑。因离婚,小女儿的生日没被邀请,恰好路上堵车,他弃车走进一家杂货铺,想找点零钱打电话,却遭到刁难,他操起垒球棒砸了铺子。在公园休息时,又和流氓打了一架;在快餐店里因和服务生发生争执,他拔出从流氓那里缴获的手枪一阵乱射,此时他已完全失控。最后,他面对退休警官的枪口,不禁自问:“我是坏人吗?”

    福斯特最终没有得到善终——在警察的重重包围下,他骄傲的没有选择缴枪不杀再面对审判的繁复过程,他选择了最简单、最负责、最悲壮的方式:手枪里早就没有了子弹,但是他还是作势要向警察射击。在这样的情况下,警察们唯一正确而且自然的反应当然是开枪还击。福斯特身中数弹,其时他正背靠在一个不算很高的堤岸前,枪声响过,他坠入了身后滔滔的河水之中。音乐响起,竟然是那首著名的童谣:

    London Bridge is falling down, Falling down, Falling down. London Bridge is falling down, My fair lady.

    即使多年以后,我应该还是能毫无困难的回想起当时的我在看这本片子结尾时的表情:在我的眼泪几乎就要夺眶而出的时候,我却差点忍不住要笑出来。极悲和极喜几乎同时冲击着我不算迟钝的大脑,而我却不知如何反应才好。

    16年后我再看这本片子,收获还是巨大的,甚至会更大。16年前,我还在上海某大学进行着我的研究生学习,几乎不谙世事;而16年后,我早已成家立业,冷眼观世界……

    这个世界公平吗?对我好吗?——额,这个问题太大,让我们换个问法:我在这个世界上活的开心吗?——额,这个问题还是太大,让我们再换个问法:我是个正常人吗?

    福斯特,即使已经被解雇、被离异,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还的的确确是个正常人——在他还没有选择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开车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之前。虽说被解雇、被离异确然会给他以打击,但是不会让他不正常——这些个事情发生在一个中年中产阶级男人身上,可说——嗯——普通吧。

    但是,事情的发生却逐渐失去了控制。到了后来,我们已经很难判断是他在主动的做着这些事情,还是这些事情(或许在冥冥之中已经都安排好了)在推动着他一步一步的向前。男人大概都有这样的矛盾性格:你越是认为我不会那么做,那样想,他偏偏就会那么做,那么想。这样的人物在文学中还有一个典型,那就是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的那位阿里萨(BTW,这也是我很喜欢前湖人队员Ariza的原因之一):在大家都认为他会忘记菲尔米娜而在别处的生活中找到真正的爱人时,我们却看到他对菲尔米娜“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不渝的爱情;在我们认为在这样的爱情鼓励下,他必将忠贞不渝而坚持操守的时候,我们却看到他处处寻花问柳,沉迷于声色犬马之中;而就当我们认为福斯特会自我奋发,开始新的生活、寻找新的港湾时,他却变得异常狂暴了起来……

    这可彻底颠覆了我们对(并不只是美国)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一贯印象。 ========

    福斯特的处境是悲哀的。他所承受的压力、挫折、失落只有他一个人最清楚。他找不到人去倾诉或者投诉。社会对他更多的是谴责和拷问:一定是你工作不努力或不称职才丢了工作;一定是你不忠或者家庭暴力或者那方面不行或者……而导致你被离婚;第三者对他的抱怨只有两种反应:我好同情你,但是我帮不了你——也许还要加上“老兄,这都是你自找的”的潜台词;要么就是,其实,我比你更惨啊……

    影片没有描述这些场景,但是这不是为了省胶片:我更愿意相信福斯特根本就没有进行这样诉说的尝试,而他不去尝试的原因是因为他完全能考虑到上述的这些可能。而这些后果恰恰都是他不想要的。难道需要在一遍一遍的陈述中,在伤口上撒上一次一次的盐吗?这些事情本身就已经够悲剧了,难道要在一遍一遍的叙述中,最终使得叙述本身也变成了悲剧——或者毋宁说是喜剧,更确切的说是闹剧,就像祥林嫂那样——吗?

    他的压抑就只能如此堆积着。而任何人的承受能力都是有个限度的。一个气球,吹得涨涨的,只要轻轻一拍——甚至不用轻轻一刺,就会爆裂。高速摄像机可以让我们看到爆裂瞬间那优美的过程,但是结局是悲哀的。

    当压抑来临,投告无门(也无用)的时候,人是暴躁而不稳定的。这是本片得到的一个最重要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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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对每个人公平吗?——额,这个问题太大,让我们换个问题:社会要怎么做才能让这些不安因素降到最低?——额,这个问题还是太大,让我们再换个问题:我们对这些令人生厌的事情应该怎么做?

    作为电影,自然要起到教化的作用。于是,在片子中我们看到的行为过程只能是“不对”的,我们不可以这么做。但是,不知咋的,看完片子,我却又有十分过瘾,仿佛这才是应该的做法。所谓的快意恩仇,measure for measure,不是一个男人最向往的吗?但是,在如今的环境下,这样做是“以身试法”的,不可以,而代价很昂贵,后果很严重。于是,大多数的我们选择了沉默,成为小波所描述的“沉默的大多数”。也许,这本片子还是揭示了后人称之为“不在沉默中变坏,就在沉默中变态”的格言。

    我很少向大家推荐片子,连这部大概只有三部。另外两本是《Consipracy Theory》和《Wag The Dog》。

    那么,看看这本片子吧,虽然它只是描写了一个中年人而已……

  • Cavatina

    很简单又很复杂的一个问题是:你开始听一首你从未听过的器乐曲,然后就喜欢了这首曲子,是出于什么原因?

    最近我就特别喜欢上了这首著名的古典吉他名曲《Cavatina》(MP3,320 kbps,7M+),这里给出的是我从网络上当下来的演奏,出自《Classical 2008 CD2》。

    我是坚信,听音乐时的心情、场景是非常重要的。而一旦产生共鸣,日后再听乐曲的时候,就会被乐曲带入那样的心情和场景。乐曲和心境已经达成了完美的婚姻,彼此再也无法分开了。

    Cavatina是和爱的罗曼司其名的古典吉他名曲,不过我到不久前才听到,实在是汗颜–我再也不敢说我是个听古典音乐、装反d的人了……

    我先是在听Paul Potts的《One Chance》专辑中的《Cavatina》这首歌时注意到这首曲子的,应该说歌词也很优美:

    She was beautiful, Beautiful to my eyes. From the moment I saw her, The sun filled the sky. She was so so beautiful, Beautiful just to hold. In my dreams she was spring time Winter was cold. How could I tell her What I so clearly could see Though I longed for her I never trusted me completely So I never could be free. Oh, but it was beautiful Knowing now that she cared I will always remember Moments that we shared Now it\’s all over Still the feelings linger on For my dream keeps returning Now that she\’s gone. For it was beautiful, beautiful, Beautiful to be loved

    说实话,这样的给过去恋人的情歌的场景不是很能触动我,所以,我想还是乐曲本身的旋律的优美使我欣赏——换句话说,歌词填的不匹配……

  • Happy Birthday to Old Peter

    9月19日是Peter的生日,今年特意为他过了一次生日庆祝,因为按照虚岁算,他已经10岁了。这可是个大生日呢。

    中午是外公外婆和舅舅舅妈一家过来。随便做了点菜,吃了点面。蛋糕是舅舅带过来的,是个可爱的七个小矮人蛋糕:

    下午就热闹了。Peter请来了他学校中关系还不错的小朋友:徐大维、刘雨宁、付钿宏、耿介立,还有住我们楼上的王越予,好朋友徐家怡,还有一位小朋友过来玩,适逢其会。晚餐比较简单,就是KFC的外卖,再加上食之秘的芝士蛋糕。不过玩的东西就多了:Wii(小朋友的最爱的Wii Music和Let\’ Tap)。放张玩Let\’ Tap时各位小朋友的表情:

    真的是喧闹无比啊。

    Peter也收到了不少生日礼物,在这里一并向各位小朋友(和家长)表示感谢。

  • 开车心得(续)

    恩,我学会开车有一个多月了。期间的行程没有什么变化,还是老样子。不过熟练程度吗自然是越来越好了。

    开车时间多了呢,自然对路面的观察也多了起来。当然,我是一个喜欢思考的人,所以喜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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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犯了错不会受到惩罚,而且更要其它无辜人员陪绑的时代。明明车是在右转弯车道上,但却是直行;明明不许掉头,却要掉头……这样的例子太多。

    这是一个只尊重汽车而不尊重人的时代。最简单的一个例子,自从我家买了车之后,出入小区都有保安敬礼了;明明是汽车停靠占用了非机动车道甚至行人道,却要抱怨开电动车的跑到机动车道……这个世界本来是没有汽车的……

    这是一个还没有学会走路,就要去开车的时代。没有十多年行人的体验,怎么能体会行人在走路时的小心翼翼、患得患失?又怎么指望驾车的能尊重行人、体谅行人?

    这是一个汽车的档次代表了金钱、权力、关系、后台的时代。我不敢想象我会象那位上海宝马女那样肇事逃逸,当然我更不敢想象我会开上那么漂亮的宝马车……

    Anyway,这是一个……时代,anyhow,我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