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第一编第81页写道:百姓是“禅让”时代流传下来的旧族,《盘庚篇》百姓与万民相对,《诗·小雅·天保篇》百姓与群黎相对,百姓是贵族的通称,在商为奴隶主阶级,在周为封建领主阶级。到春秋后半期,宗族逐渐破坏,土地个人私有的地主阶级代土地嫡子世袭的领主阶级兴起,百姓才逐渐失去贵族的意义,社会地位与普通庶民相似,本来不同含义的两个名词也就可以通用。
为什么“土地个人私有的地主阶级代土地嫡子世袭的领主阶级兴起,百姓才逐渐失去贵族的意义”?这个过程是怎样发生的呢?
在几千年后的现在来推测当年发生的事情是很难的。但是我们有个好处就是可以掌握更多古人不掌握的知识,而从人类本性出发,依据一些普遍的规则来作一些推断。 《国语·重耳逆怀赢》借司空季子的口说: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所以,在当时来看,有“姓”的家族,或者说有了“姓”才配得上成为“族”的只有这么多。之后,随着封建的推行,以封地为姓或天子赐姓的过程中,有“姓”的家族就多了起来。但是这个多还是相对的,所有到了周朝,能有“姓”的家族也不过百家,而且都是富贵之家,因此“百姓”自然就成为这类人的代名词了。
但是,随着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封建不再是天子(皇帝)藉以维持忠诚度和政治统一的工具,而自上而下的官吏任命才成为维持金字塔型管理结构的方法。
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原先的贵族逐渐失势,而随着土地的兼并、商业的发展,出现了不同于贵族、平民、奴隶的一种人群。他们拥有低下的社会地位,但却拥有令人羡慕的财富。于是乎一个普适的公式就诞生了:
没落的贵族+新兴的地主=有钱的新兴的准贵族
所以,这是一个WIN-WIN甚至是WIN-WIN-WIN的局面:
没落贵族得到了金钱的注入,可以继续在上层运动,维持自己的贵族生活方式;新兴地主得到了“门第”的认可,甚至可以得到一个姓来甄别自己新的家族;而天子得到的好处在于无论贵族还是地主都会更彻底的支持其统治。
而正是这些新的准贵族的出现,破坏了原来的“百姓”的构成,于是“百姓”不能再成为贵族的同义词了。一方面,没落的贵族们还有一种对夕阳西下的美景的憧憬,既然不能拒绝通婚的潮流,至少可以保留一个名称;而新兴的地主们虽然对贵族的门第十分憧憬,但也不愿意背上“百姓”这样一个听起来就已经OUT的名称。
就是这样了。
而上面的规律也颠扑不破的被贯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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