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50本书

6月底的时候,我去观前街那边乱转,在古籍书店那里逗留了一会,买了余华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呐喊》。接下来这段时间忙着别的事情,到今天才把这本书给看完了。

按照百度百科的记述,至此我已经将余华目前发表的所有六本长篇小说看完了。按照时间顺序大抵是:《活着》(2003年),《兄弟(上、下)》(2006年),《第七天》(2013年),《文城》(2021年),《许三观卖血记》(2023年),《在细雨中呐喊》(2024年)。

我个人是更喜欢余华而不是莫言的。总体而言,余华的文字更体现了我个人认为的文字的最高境界,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余华到目前的写作有着很明显的特点,除了《第七天》这本非常独特的书是讲了“当下”之外——我对这本书的书评在这里——其他几本都将时间点设置在了他出生的(也就是我出生前10+年的)那段岁月。也许正是这样的一个时间差,从一开始就让我对此很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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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这本书。

该小说讲述了主人公“我”出生在农忙时割稻子的中午时刻 ,紧接着是六岁时“我”第一次看到死人的场景。6岁时王立强出现,带“我”离开南门村去了孙荡镇。五年后,王立强死去,“我”独自回到南门,和祖父在路上相逢,随着我们的到来家里发生了一场大火。不久,一家姓苏的城里人搬来南门居住。“我”回到南门的第二年祖父就去世了。苏家在南门只住了两年就搬走了。后来成为“我”好友的苏宇在他十九岁的时候脑血管破裂而亡。“我”高中毕业那年高考恢复,“我”考上了大学离开南门去北京念书,此时“我”的父亲孙广才早已和寡妇勾搭上。 

这本书里讲到的少年友情,确实是我很喜欢的。但书中弥漫着一股压抑、诡异、憋屈的气氛。我想,这和历史背景是贴合的。

我很欣赏余华在叙述这些东西的时候,努力用到的俏皮、轻松的语气。周星驰的影片,是用最严肃的方式说着最无厘头的东西;余华的文字,则是用尽可能轻松的方式讲着最无奈的感受。

能这么做的人,都是驾驭艺术的高手。

从写作顺序来看,1991年写完这本书后,余华就在次年写出了他的最经典《活着》,一本痛到让人麻木、同时也让人啼笑皆非的小说。

最近我也在看一些相关的历史书籍,也许因为看了历史,接触到了一些更赤裸裸、更直白表述的东西后,现在我觉得我的承受力已经更强了。

现在的我看到这些叙述后,会去想这些事情的背后到底是什么?我们应该对此进行怎样更深刻的分析并从中汲取怎样更深刻的教训?

历史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但其实更像一个古板健忘的老太,不折不扣地按照几十年的规矩在家里操持着一切。她不看现在是什么时候,只要事态的发展进了她熟识的场景,她就以雷霆万钧的权威将一家人推向更进一步的轨道。

可惜,我们很多人——特别是位高权重的人——往往会有意无意地忽视历史,找些不痛不痒的差异,试图说服自己已经跳出了历史的魔爪。但请不要忘记我上面说的。

历史往往会换了一身衣服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而我们往往很偏执地认为,历史已经有了变化。

也许,余华“沉迷”于那段不算太遥远的过去,也是一种暗示:他想让我们知道其实我们在今天也仍然生活在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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