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荣幸,下沉到社区为社区提供社工服务。
我选择了为我所居住的湖左岸小区服务,这样我就可以稍微晚出门一会,也不用获取“志愿者身份”——因为用不上!
5点半我赶到小区的居委会,向社区书记报到。我去的时候,社区的工作人员已经都到位了,他们比我起得更早,而且我是第一次从事这样的工作,而他们已经坚持了一周以上。他们比我更不容易。
我被分配的任务是穿上蓝色防护服,当一回天线宝宝,负责20栋核酸检测点的现场管理和协调。

现场管理说白了就一件事情:排队的管理。
前几天读书群里一位书友提了一个问题:
和大家讨论个问题:检测排队一个人替全家人排队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你是否会反对?
我当时的回答是:我认为合理。当天群里的讨论也非常热烈。
今天我当了“点长”(负责这个监测点的人)后,我觉得有必要修正一下我当天的回答:
我仍然认为是合理的,但也需要定义和管理。
我一直认为,这不是一个直接牵涉到插队是否合理的问题。如果简单地判断,插队肯定不合理,这违背了FIFO的原则。
这个问题更多的是讨论:全家人到底应该到什么范围?
我当天从上午7点到下午2点,中间休息了20分钟吃了午饭。全小区2个测试点做了5000份测试,所以从我面前走过的差不多有2500人。
首先要说明的是,一人排队、全家插队的情况不多。大概只有10个左右,比例很小。
一个位置有多个人的情况比较多,我大概总结了一下。
| 主带人 | 被带人 | 我觉得可以“通过”吗? |
|---|---|---|
| 一个老人家 | 自己的成年子女 | 不可以,成年人完全应该自己排队。一个成年人也不应该如此“利用”自己的父母。另外,我也不认为这是带了“家人”,这和血缘上的家人不是一个概念。 |
| 一个老人家 | 自己的未成年子女,特别小的那种 | 我会同意。我当天在社区和大家一起定的一个规则是:学生要上网课,本身就可以优先。当然,有人曾提醒我,今天全市核酸,网课都调整到下午去了。但我想,小朋友能多一点时间读书和玩耍,总是好的。但我不会同意孩子的父母抱着孩子下来,借着孩子来插队。因为这可以归并到第一种情况。 |
| 一个成年人 | 自己的年长父母 | 我一般会同意。但我也会提醒他们,其实老人(这次是80岁以上以及当场判断下来有必要的老人)不用这么着急下来检测,而且本身就有“插队”权。很多老人听到这个解释也就理解并回去稍后再来了。 |
| 一个小孩子 | 自己的家人 | 一般不会出现小孩子自己排队的情况。如果这个小孩子很小(判断下来是学龄前),我会劝说他们回去稍后再来;如果是开始读书的小孩子,为了网课这个小孩子可以“插队”,但是大人借着孩子来插队就有点“利用”自己的孩子的味道了,所以我会提醒他们,孩子完全可以自己进去,不用大人帮忙。 |
| 一个成年人 | 老公或老婆 | 我一般也不同意,我会告诉他们,请去排队。 |
| 特定职业者 | — | 我当天让自报是医生、教师、警察(及辅警)的人员“插队”了。当时有位居民还对我挑战,说为什么要让辅警插队。我的回答是,在目前这个情况下,他的职业属于特种行业,他有相比我们出门上班更紧急的工作要去做。所以可以插队。 |
我大概能想到这么多种情形。也许是因为我所在的小区居民整体素质较高的原因,当天现场还是非常有秩序的。有些人被我阻挡后,略有不忿,但当场其他居民都很支持我。有人会附和我的阻挡,有人会好言相劝“你就先回去吧”,没有人会说“你就插队吧”或者说我“不合情理”。
我想了一下,昨天我的想法和当天我在读书群里的想法有了一些变化。我觉得这些变化来自这么两个方面:
- 我从一个待检测者变为一个管理者。作为管理者,我看排队的队伍是从头看到尾——当然,一早的时候是看不到尾;而作为一个待检测者,我只看从我向前到队伍头——有时也看不到头。
我看不到尾的时候,我知道队伍很长很长,每个人在这个时间点下来必然有自己的原因——主要是要出门上班去。你在我眼皮底下公然违背基本原则,这不是我赞同的也不是我允许的。
我看不到头的时候,有人在前面插队,也不是我所知的,所以我也可以不关注。我也许会希望前面的“我”能维持基本原则,但更也许不会。
当我能看到头的时候,有人在前面插队,就是我不开心的,我会更希望前面的“我”能维持基本原则。
- 我有一个官方的授权。社区的书记给我贴了一张“点长”的标签,表明“官方”已经明确认定我是这个监测点“最大的官”(某微信好友留言)。
所以,我的说话和做法代表了官方。在现场,不论我做出怎样的决定——只要不是明显违背基本原则,都不会(或者很少很少)有人挑战。从现场的反应中,我能感受到大家的支持,于是我知道我做的没错,于是更加理直气壮。
说了这么多,我总结一下。我想说的无非是:每个规则都有例外,每个例外都有规则。
排队不插队是基本的规则,无需多做说明。其基于的出发点也就是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的。这点我在之前读书会讨论电车困境时已经说过了:如果每个人都是一个,那么认为
就是荒谬的;我的1分钟大于你的1分钟也是荒谬的。
但是,规则都有例外。如果为你节省1分钟,可以帮助更多的人节省1分钟,就是有意义的。老师如果上网课晚了1分钟,那么可能有45个小朋友会多等1分钟。
这里有一个隐含的前提:被这位老师耽误了1分钟的N(>45)人并不在意他们各自损失的一分钟。
既然当天做核酸是“公共事件”,所以是“每个人”都知道的。公司绝对不会也不可能因为你原来是第N个做核酸,因为前面“插队”了m个人而变成第N+m个做核酸的人,因此多等了m分钟、上班晚了m分钟对你有任何可采取的措施。
这个假设或者说前提在有些场合是不适用的:比如我们的外卖小哥们。如果他们的KPI已经落实到了这条送快递的路线是4分28秒的地步,他们就不会“让”,更会“抢”。
最后总结一下:我不喜欢插队,但我更愿意从一个更广义的“利他”角度出发,在不影响我的利益的前提下,不妨大方一些。这也是JMK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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