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记一次失误

想来想去,觉得还是要把这次失误写下来,让大家参考,也能在遇到类似情形时,擦亮眼睛。

事情是这样的。

老彼得报名参加了一个TOEFL培训班,在苏州朗阁上课。因为老彼得自身水平还算可以,所以就没有上一对一的班,而是上了多人班。

上了几次课,老彼得反应班上的同学进进出出,很不稳定,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他要“重复上课”——学已经讲过的东西。和老师反应一两次,总是说会解决,但是也没有看到实质性的解决方法。

于是,就改到另外一家重新报名、重新缴费。

自然,朗阁的课程就要推掉了。于是我在8月9日去和朗阁的老师交流退费。接待我的是他们一位课程总监。她算是客气地问了几句,但是我也不想多交流,只说现在换了新的培训中心上课,这个课程就退了吧。

她也不多说话,拿出如下的一张申请让我签字。在过程中,她没有任何提示和说明。我们更多地是在确定退费金额——按照江苏省的某个文件,像我们这种情况,只能退一半。我要求出示该文件,看到了相关的规定,也就不再多纠结,匆匆地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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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里过了好几天,发现没有退款,于是和老师联系。老师很讶异地说:我们这个退费是要3个月的呀!

我回头重新看这个退费申请,才发现朗阁非常聪明地用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组合:“3个月工作日”的说法。像我这么粗心的人,看到“3”和“工作日”这几个字,自然在潜意识中忽略了“月”这个字,于是就将自己拉进了坑。

我和几位律师朋友聊了一下,都说没办法。因为尽管这个“3个月工作日”的说法不合乎规范,也明显超出了正常处理这类业务的合理期限,但是由于这是双方认可——尤其是我认可——的条件,所以只能照此执行。

我还能怎么办?只好等喽。

所幸到了11月中的时候我再次和朗阁联系,他们说月底会给我。最终在11月28日收到了退款。

所以按照我的理解,按照申请的说明,朗阁退钱是晚了28-9=19天。他们的理由是财务规定月底退款。不过这点没有在申请中说明。

所以,我可以要求他们补上这19天的利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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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这家公司为什么要花3个月才能处理我的退款——赚点利息?——我没有兴趣知道。

写这么一个经历,只是要让大家知道有这么一个公司会玩这么一个花样。如果当时没看清楚,就只能自己吃进了。

嗯嗯。

(此文补发,根据微信内容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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