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在下我最近到火星去了一次,重新看了一遍《因父之名》(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一个社会的小混混,生活糜烂,吸毒,入室偷窃,无所事事……在陪审团的眼光中看来,这样的人的RP是如此地差,因此他所说的任何言论都是没有可信度 (credibility)的,因此对于事情本身的调查的优先级可以掉到第二位,对被告、原告的RP调查却放在了第一位。这就有点象有本印度电影里说的: 法官的儿子还是法官,贼的儿子永远是贼。
托斯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中描述的是有罪的人因良心的责备而寻求责罚;卡夫卡的《城堡》中描述的是无罪而受罚的人为了证明司法体系的正义性而去寻找自己的无中生有之罪。
所幸的是,电影(以及在本片所描述的实际中)是要有个happy ending的:沉冤得雪。但是“没有一个涉案的警务人员受到刑事起诉”,这就不是一个perfect ending。人性就是如此的“贪婪”,好了还要更好。
==============================================
是的,吸毒不好。但是一个吸毒者,应该得到社会的关注、同情而不是BS和冷漠。如果非要说他应该得到惩罚,那么他死了,他已经受到了人世间最终极的惩罚。 就像康龙用15年的刑期偿还了他之前所有的罪。因此,大众以及政府的注意力应该转移到事情本身最本质的东西上来:因为地铁的隔离门没有所谓的防夹死功能, 而且地铁在那段时间是如此的高峰,因此造成该男被夹在中间而被夹死了。
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也是最基本的事实,可惜,是不够我们讨论的。因此,我们要找到一些佐料,在这个CASE中就是他还是一个吸毒男。今天CCTV-2的 “第一时间”也报道了此事,还引用专家(也许并没有引用专家)言论,此人很可能处于吸毒后的亢奋状态。因此,我可以大胆揣测,其隐藏在后面的逻辑就是:吸毒->亢奋->恍惚->认为地铁门就是电梯门->强行冲入->活活卡死->所有其他人免责鸟。
抛开技术因素不谈,因为那个玩意我不懂。可是,我还是可以责问:地铁内是有紧急停车的,我看到过报道说有人无聊了会去拉一拉,但是我没有听到报道说在这样 类似的突发事件中有人挺身而出去拉一拉;地铁外也是有紧急停车闸的,我没有看到说有人无聊了会去拉一拉,但是我也同样没有听到报道说在这样类似的突发事件 中有人挺身而出去拉一拉。
人命大于天。
这就是我看《因父之名》和上海地铁男后的感受。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