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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拉斐尔的花园梦

    拉斐尔的花园梦

    拉斐尔是一只年轻、聪明,但又很胆小的乌龟。

    它第一次被拎在空中的时候,着实吓了一大跳!它慌忙将头还有四条腿紧紧地锁在自己唯一能依仗的硬壳里,一动也不敢动。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被拎在空中带来的眩晕退去,它能感到——你不要问它怎么能感到,反正它就是能感到——自己回到了地面。于是,它小心翼翼地先探出头,打量这个全新的环境。

    现在它来到这个花园。更确切地说,它是在一个长方形的花坛里。土质很软,种了一些灌木和花。对它来说,这个4-5平方左右的花坛已经不算小了。更为欣喜的是,它还闻到了蜗牛、蚯蚓的味道。它很快找到了趴窝的地方。

    它是夏天的时候来的。今年夏天,苏城特别热,好在有雨。它能感到要下雨——只要嗅一下它就知道了,也最喜欢下雨了。每次一下雨,它就从花坛边上爬下来,来到院子的木地板上。它仰着头,四肢尽量伸展,愉快地享受雨滴打在背壳上的敲击(以及韵律)。还有,雨水可以清刷掉它壳上的泥土,之后它的壳就会光亮许多。

    最妙的是,雨水过后,土壤就更松软了。蜗牛、蚯蚓都会出没了。只要它想——是的,只要它想,就能饱餐一顿。

    不过,真要说起来,它最喜欢吃的是香蕉。它清楚地记得,夏天的时候,每隔3-4天,有一个头发花白的小老头,会走过来,轻轻摩挲它的壳,叫它"拉斐尔\~\~",然后掰一段香蕉喂给它。它已经熟悉他的声音和气味了,所以会在他摸它的时候,保持冷静,不将自己的头和四肢缩进去。

    苏城今年的秋天特别短。它没有本事在天冷的时候保持体温,所以只能尽量保持不动。它从花坛爬了出来,去了它之前找到的另一个地方——那里的土更松软,挖了一个坑,把自己给埋了进去。之前,那个小老头还给它准备了不少破衣服,垒了一个小窝。但它不喜欢,还是觉得自己挖个窝更好。

    今天它看到他发现了自己,嘴里喊着"你好有本事!自己挖了个窝!"之类的话。它懒得理他,只是用眼睛瞟了他一下,算是打过了招呼。

    马上就是冬天了。它要开始长长的睡眠,希望他不要没事就来打扰它,因为它在这长长的睡眠中,要做很多梦。

    它会梦见什么呢?

    在梦里,它发现自己更魁梧了,它戴着红色的眼罩,握着笔架叉。它还有三个和它一样的兄弟。它们一起生活、练功。那个小老头好像也出现了,不过变成了一只大老鼠。它们叫他“师傅”,他会教他们如何进攻、如何防守,以及如何享用美食。

    在梦里,它发现那是一个春天,阳光和煦温暖。那个小老头的头发已经全白,身边多了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朋友,很像他。小老头告诉那个孩子:“这是拉斐尔,你可以摸摸它。”孩子伸手轻轻碰了碰拉斐尔的壳,就像小老头曾经做过的那样。拉斐尔感到一阵温暖,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它很喜欢这个小孩子,因为他和小老头有着一样的气味。

    在梦里,它还梦见那个小老头坐在花园里,头发比之前更白了,背也更弯了。它想爬过去,但无论如何努力,都到不了他的身边。那个小老头似乎也在等它,伸出手来想再摸摸它的壳。可他的身影却越来越模糊了。

    冬天应该也会很快过去吧?拉斐尔这么想着,它已经很困很困了。

    要是春天来了,小老头会发现拉斐尔长大了,而且更加开朗、大胆了。但在那到来之前,它要好好地睡上一觉。

    …………

    它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自己做了多少个梦。但有一天,它听到“师傅”的声音:醒来吧,拉斐尔。春天来了!

    它睁开眼,看到小老头正蹲在它面前,友善地对它笑着说:醒来吧,拉斐尔。春天来了!

  • 合作是如何产生的

    合作是如何产生的

    最近在准备一次分享,题目早就想好了,有点大:我准备起名为“Theory of Everything and Beyond”。起这个名,一个是因为我很喜欢《Theory of Everything》这本电影,另一个是我很喜欢调皮,在我分享任何东西的时候,都喜欢在标题和内容里嵌一点“彩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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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做这次分享的时候,我先准备了一个大概50页的PPT,乱七八糟、能想到的东西就都塞了进去。我把这个草稿发给了几个老朋友。他们给了很多反馈,大致可以归纳为:

    主题不够简单。信息过于巨量。过程太过跳跃。无法变成养分。

    于是,我决定向GPT请教:

    GPT的搜索能力很强大,根据只言片语就完成了一个最终证明很有用的预测。

    于是就有了我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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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囚徒困境

    要充分理解这本书以及诸多分析,先要理解囚徒困境。所谓囚徒困境,可以简单描述如下。

    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是指两个被捕的囚徒之间的一种特殊博弈,说明即使合作对双方都有利时,保持合作也是困难的。囚徒困境是博弈论的非零和博弈中具代表性的例子,反映个人最佳选择并非团体最佳选择。虽然困境本身只属模型性质,但现实中的价格竞争、环境保护、人际关系等方面,也会频繁出现类似情况。

    用一句话来说,我总结为:三个诸葛亮比不上一个臭皮匠

    作为囚徒困境的标准例子,其描述是这样的:

    两个嫌疑犯作案后被警察抓住,分别关在不同的屋子里接受审讯。警察知道两人有罪,但缺乏足够的证据。警察告诉每个人:如果两人都抵赖,各判刑一年;如果两人都坦白,各判八年;如果两人中一个坦白而另一个抵赖,坦白的放出去,抵赖的判十年。

    用一张表格来表示就是:

    甲\乙 坦白 抵赖
    坦白 8/8 0/10
    抵赖 10/0 1/1

    这是一个典型的非零和博弈。在只进行一次博弈的时候,两个嫌犯都会选择坦白,于是双双被判8年;他们不会都选择抵赖,也因此“最好”的结果(各判1年)不会出现。

    这也是我说的:三个诸葛亮比不上一个臭皮匠的原因。换个文绉绉的说法是:每个人都会做出“理性”的行动,却导致双方得到的比可能得到的少,这就是“困境”。

    如果这本书只是讲到这里,那么这本书不会成为经典。

    作者因此做了一个很重要的假设:在日常中,这样的囚徒困境会在相同的两个人(团体、阶级、乃至国家)之间多次出现。

    因此,“在重复的囚徒困境中,博弈被反复地进行。因而每个参与者都有机会去“惩罚”另一个参与者前一回合的不合作行为。这时,合作可能会作为平衡的结果出现。欺骗的动机这时可能被惩罚的威胁所克服,从而可能导向一个较好的、合作的结果。反复的、接近无限的重复次数时,纳什均衡趋向于帕累托最优,从互相背叛趋向于互相忠诚。”

    阿克塞尔罗德在下一步做了一个很有趣的动作:他邀请不同领域的博弈论专家、经济学家、政治学家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加入一次计算机模拟比赛,验证在重复博弈中,不同策略的表现以及哪些策略在长期互动中能够取得成功。

    第一次比赛有14种不同的策略,比较重要的有:

    • 以牙还牙(TIT FOR TAT):从合作开始,如果对方背叛,则下一回合报复,否则继续合作。
    • 总是合作(Always Cooperate):无论对方怎么做,始终选择合作。
    • 总是背叛(Always Defect):无论对方怎么做,始终选择背叛。
    • 随机(Random):每回合随机选择合作或背叛。
    • 永不宽恕(GRIM):开始时合作,一旦对方背叛,则永远选择背叛。

    第二次比赛时,所有参赛者都知道了第一次比赛的结果。比赛收到了63个策略,包括所有第一次比赛中的策略以及更多具有复杂结构和“向前看”机制的策略。

    比赛的结果非常有趣也令人惊讶:

    两次比赛的胜出策略都是同一个,而且是最简单的那个:一报还一报

    由此出发,作者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为什么这么一个简单的策略会在与众多其他策略进行博弈的时候,表现如此优异?

    首先,这个策略鼓励的是长久稳定的合作。其次,它对背叛(以及合作)基于即时的反应(因为它在某一轮的动作是永远简单重复对方上一轮的动作)——也因此很简单。

    以上,是作为个体的策略的一种分析。

    阿克塞尔罗德进而分析这种策略在社会生活中的生存和进化。

    在这里,一个根本而且基础的出发点是:无需假设所有人都是“利他”、“合作”的,更无需像霍布斯认为的那样,需要一个集权的中央来enforce这样的行为。这是我很喜欢的出发点:简单、自洽、符合奥卡姆剃刀原则,符合GEB和混沌的基础(“自组织”)。这里只需要一个出发点:每个人都是“利己”和“自私”的。

    从利己自私出发,最终推广到利他合作,这才是我喜欢的人类社会发展的途径。这里不需要“大设计”。

    阿克塞尔罗德这方面的分析也很精准,他指出了“一报还一报”策略的健壮性、排他性、传递性。简单说,哪怕一个非常巨大的群体,只要存在近乎无数次的非零和博弈,那么哪怕只要有一小群人(能互相接触到)持有“一报还一报”策略,那么他们才是最终能获得最大发展的群体,也因此,持这个策略的人从数量上会增加并最终成为这个群体中dorminant的群体。到了这个地步,这个社会也许就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了。

    最后我引用两句原文作为本书评的结尾:

    生态分析表明,与那些本身得分并不佳的程序相遇时干得不错,只不过是在经历一个自我毁灭的过程。

    从小,长辈都会告诉我们:要“轧好道”(和好人相处)。上述论断就是“轧好道”的理论出发点。

    像在生态仿真中一样,更成功的增长是由于较好的存活和复制,或者是由于有较大的机会被其他人模仿。

    这不就是“普世价值”的出发点?

    (明天开始就是国庆长假。祝大家节日快乐,吃好玩好!)

  • 读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读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50本书

    6月底的时候,我去观前街那边乱转,在古籍书店那里逗留了一会,买了余华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呐喊》。接下来这段时间忙着别的事情,到今天才把这本书给看完了。

    按照百度百科的记述,至此我已经将余华目前发表的所有六本长篇小说看完了。按照时间顺序大抵是:《活着》(2003年),《兄弟(上、下)》(2006年),《第七天》(2013年),《文城》(2021年),《许三观卖血记》(2023年),《在细雨中呐喊》(2024年)。

    我个人是更喜欢余华而不是莫言的。总体而言,余华的文字更体现了我个人认为的文字的最高境界,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余华到目前的写作有着很明显的特点,除了《第七天》这本非常独特的书是讲了“当下”之外——我对这本书的书评在这里——其他几本都将时间点设置在了他出生的(也就是我出生前10+年的)那段岁月。也许正是这样的一个时间差,从一开始就让我对此很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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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这本书。

    该小说讲述了主人公“我”出生在农忙时割稻子的中午时刻 ,紧接着是六岁时“我”第一次看到死人的场景。6岁时王立强出现,带“我”离开南门村去了孙荡镇。五年后,王立强死去,“我”独自回到南门,和祖父在路上相逢,随着我们的到来家里发生了一场大火。不久,一家姓苏的城里人搬来南门居住。“我”回到南门的第二年祖父就去世了。苏家在南门只住了两年就搬走了。后来成为“我”好友的苏宇在他十九岁的时候脑血管破裂而亡。“我”高中毕业那年高考恢复,“我”考上了大学离开南门去北京念书,此时“我”的父亲孙广才早已和寡妇勾搭上。 

    这本书里讲到的少年友情,确实是我很喜欢的。但书中弥漫着一股压抑、诡异、憋屈的气氛。我想,这和历史背景是贴合的。

    我很欣赏余华在叙述这些东西的时候,努力用到的俏皮、轻松的语气。周星驰的影片,是用最严肃的方式说着最无厘头的东西;余华的文字,则是用尽可能轻松的方式讲着最无奈的感受。

    能这么做的人,都是驾驭艺术的高手。

    从写作顺序来看,1991年写完这本书后,余华就在次年写出了他的最经典《活着》,一本痛到让人麻木、同时也让人啼笑皆非的小说。

    最近我也在看一些相关的历史书籍,也许因为看了历史,接触到了一些更赤裸裸、更直白表述的东西后,现在我觉得我的承受力已经更强了。

    现在的我看到这些叙述后,会去想这些事情的背后到底是什么?我们应该对此进行怎样更深刻的分析并从中汲取怎样更深刻的教训?

    历史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但其实更像一个古板健忘的老太,不折不扣地按照几十年的规矩在家里操持着一切。她不看现在是什么时候,只要事态的发展进了她熟识的场景,她就以雷霆万钧的权威将一家人推向更进一步的轨道。

    可惜,我们很多人——特别是位高权重的人——往往会有意无意地忽视历史,找些不痛不痒的差异,试图说服自己已经跳出了历史的魔爪。但请不要忘记我上面说的。

    历史往往会换了一身衣服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而我们往往很偏执地认为,历史已经有了变化。

    也许,余华“沉迷”于那段不算太遥远的过去,也是一种暗示:他想让我们知道其实我们在今天也仍然生活在过去。

  • 语词中的历史与风景

    语词中的历史与风景

    0. 序言

    我不是一个很喜欢读诗的人。当年很认真地看完了《莎士比亚全集》前几本,但看到第六本的时候,只是咬牙看完了《维纳斯与阿都尼》以及《鲁克丽丝受辱记》后,再勉强看了几篇《十四行诗》后,就放了下来。

    后来,看了一两位确实有大影响的作者的诗作,比如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兰波的《地域一季》。然后就戛然而止,再也没看过诗作了。

    太太有位很亲的表妹,在北京担任编辑工作,前几天给我寄了一本她担当的新书《语词中的历史与风景:中国新诗的基本问题》。全书约28万字,断断续续花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

    按照作者后记的说法,这本书可以看做是他“博士后”的论文,而且作者希望改变这种高级别论文固有的“死板”写法,用一种比较散文的方式将中国新诗的问题做一个全面的分析。

    从目录来看,作者涵盖了很多方面:从理论到实践(写作),从本体到环境(含意识形态),探索了诸多的问题。

    我读诗很少,所以不敢妄加点评,更不能基于我读的少量的诗就新诗本身的问题进行任何评述。好在,有一些文学乃至更基本的文字方面的问题,我觉得还是可以说两句的。

    时代性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在本书比较后的部分提到的:

    自近代以来,一系列重大历史变故与‘“主题”接踵而至:反帝、反封建、民族解放、文化革命乃至市场经济……在这样的情境之中,文学及诗歌似乎被先在地设置了一定的主旨、结构、样式,等等。 …… 也许,部分地由于上述严峻的历史情境的催迫,部分地出于对古老“诗教”观念的尊崇,在很多现代中国诗人那里,诗歌与时代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命题。

    当然,作者也提出了另外一些现象,说明诗歌与时代的关系的另一方面。而在我看来,这正是一个很难发现的本质性问题,而作者的分析也不够深入。

    正如梁实秋在《英国文学史》中一再提到的:

    文学作品只有描述那些亘古不变的人类的最基本的情感、活动,才会万世流芳。

    作者在上文中提到的那些“主题”,自然是可以进行描述的,但需要注意的事这些主题反应了怎样的、更根本的“情感”和“活动”?

    激情算一种“情感”吗?算。但激发这种激情的,有更深层、更基础的情感在。人们反剥削、反压迫,是因为追求更底层的自由——即使他们也许不能意识到、不能去准确地定义这样的“高阶”概念。但他们会从common sense出发——并套用一位最高法官所说的一句话——They konw it when they see it.

    激情和鼓动激发的进一步的情感和运动,不会长久。只有遵从最基本的元规则,并以此出发,才会使得如此激发的情感和运动更为长久。

    文字的缺失

    你永远无法否认,文字的缺失是更严重的问题。

    十几年前,上海有位立波旁友,以“海派清口”闻名一时。我看过他的一些演出,有一个很大的疑问

    很多时候我不知道是一个北方演员夹杂着上海话表演,还是一个上海演员夹杂着普通话表演。这一表演语言基础的缺失,确实体现了上海话在小品(幽默、脱口秀)中的天生劣势。这点,是没有办法不承认的。因此,妄图建立在这个不牢靠的基础上的上海本帮特色必然荡然无存。

    诸位读者老爷不妨将里面的地方指代加以扩大,应该可以理解我的“担心”和我的“判定”。

    那么,在这个问题已经成立的前提下,我们自然要去思考一个更深度的问题:造成这个劣势的原因何在?

    在我看来,有两方面的因素。

    客观来说,中文的文字结构和西文的拼音结构根本不同。拼音文字在创造新的字(和词)的时候,应该是更简单一些。而汉字构造六法(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中,到了现代,在我印象中,只有形声用的比较多(比如在构造元素名称,如“镭”、“铷”等的时候);到了词组的时候,更多地要借助拼接(动宾、主谓等)。所以,一个西文新字(主要是英文新字)引入后,就要拼个新词来指代,至于其中可能存在的subtle loss就只能暂且不论了。

    为什么会有新字的出现?为什么会基本引自英文?

    思想的发展。文字是思想的载体,思想发展了,就会逼迫文字发展,发展出新字来“表示”新的思想。新的思想是新的文字的充分条件。其逆否命题同样成立。

    这也是我一直主张学一门、更多门外语的重要性。

    (今年4月第一次给独墅湖英语角做英文分享的时候,我的题目是The Importance of being polyglot1,其中提到,目前英文中来自日文的词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强于来自中文的词。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搜搜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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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命书判定,我今年犯太岁又好像加水逆。所以,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敢“放肆”,安守“本命”。看书应该是其中一个我能稍微放肆一些去做的事情吧?


    1. 这个题目也是一个梗。它来自哪本书名? 
  • 《滕王阁序》和人生的七个阶段

    《滕王阁序》和人生的七个阶段

    6月1号的时候,应江西校友会的邀请,我第一次来到了南昌,参加江西校友会换届选举,并有幸和母校各位老师、校友会各位师兄弟姐妹欢聚一堂。

    必须说的是,江西校友会、特别是凌洪学姐,对我们外埠去的代表安排得太好了。必须再次手动感谢、手动点赞!

    及至晚宴,余与杭州校友会黄副会长兼秘书长君同席。略略叙齿,吾虚长数月,便当了师兄。苏杭两地多同时被提及,与黄君畅谈。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谈起饭后作何消遣。依例应是掼蛋作不二选,只是搭子难觅。吾遂曰:不若效古风,你我同游滕王阁何如?黄君欣然应约。遂有我俩滕王阁之夜访。

    吾之出游,素不喜自然景观,而独爱人文景观,若能兼顾自然景观则更妙。故此,滕王阁可登高眺赣江,可凭栏缅子安,更可品其序,可谓三美具备。

    《滕王阁序》短短700余字,用句骈俪,各处典故,更为后世贡献40成语,可谓古文之上品,收录于《古文观止》

    登高远眺,心中不知为何想起多年前读过的一个小书《莎士比亚:人生经历的七个阶段》,若有明悟。

    回想读《滕王阁序》之过往,每每有不同感受,击中自己的句子也每每不同,似乎与自己身处人生不同阶段有所关联。

    莎翁之《皆大欢喜》(As You Like It)(《莎士比亚全集》(二))中,借杰奎斯之口,说出了人生必经的七个阶段:

    全世界是一个舞台,所有的男男女女不过是一些演员; 他们都有下场的时候,也都有上场的时候。 一个人的一生中扮演着好几个角色, 他的表演可以分为七个时期。 最初是婴孩,在保姆的怀中啼哭呕吐。 然后是背着书包、满脸红光的学童, 像蜗牛一样慢腾腾地拖着脚步, 不情愿地呜咽着上学堂。 然后是情人,像炉灶一样叹着气, 写了一首悲哀的诗歌咏着他恋人的眉毛。 然后是一个军人,满口发着古怪的誓, 胡须长得像豹子一样, 爱惜着名誉,动不动就要打架, 在炮口上寻求着泡沫一样的荣名。 然后是法官,胖胖圆圆的肚子塞满了阉鸡, 凛然的眼光,整洁的胡须,满嘴都是格言和老生常谈; 他这样扮了他的一个角色。 第六个时期变成了精瘦的趿着拖鞋的龙钟老叟, 鼻子上架着眼镜,腰边悬着钱袋; 他那年轻时候节省下来的长袜子套在他皱瘪的小腿上显得宽大异常; 他那朗朗的男子的口音又变成了孩子似的尖声, 像是吹着风笛和哨子。 终结着这段古怪的多事的历史的最后一场, 是孩提时代的再现,全然的遗忘, 没有牙齿,没有眼睛,没有口味,没有一切。

    那么,我在不同的年龄阅读《滕王阁序》时,最能让我感怀的那些文字,是否也恰恰反映了人生经历的不同阶段呢?

    是为序。

    正文

    “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此可谓第二阶段(学童)和第四阶段(军人)。

    愿受长缨,击虏于塞外;可驾长风,破浪入龙宫。所谓混沌初开,开蒙未久。Nothing is impossible.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说的正是第三阶段(情人)。

    人约黄昏,相见恨短;寤寐思服,情深意长。因人而景生情,因景而人增色。此乃西语之“移情”也。

    “十旬休假,胜友如云;千里逢迎,高朋满座。”说的正是第五阶段(法官)。

    人进中年,事业家庭齐善,学识见闻日丰。未泯少年壮志,更期未来前程。时约三五知己,做长夜未竟之饮;尚有一班同好,举志趣相投之业。言语玑珠,原则渐具。可谓人生最好的时光(prime time)。

    “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说的正是第六阶段(老叟)。中年风光已尽,残烛岁月难度。眼花耳聋,关山不渡有恨;心驽思钝,壮志未酬之憾。更有甚者,昔日友雠互易,正伪倒置,三观尽毁,no law straight see。

    “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可谓第七阶段。

    子曰:五十知命,六十耳顺,七十从心。

    人生至此,桑榆既夕。不独乐,不众乐,先天下之心未泯,后天下之意更坚。三观可重塑,体系更完备。

    余已过知命之年,所幸尚未眼花耳聋,心驽思钝,但亦颇有关山不渡,壮志未酬之感。

    多年前翻译《凯恩斯传》,最大收获就是凯恩斯的“利他”,并进而树立人生三大准则:Simplicity,Self-Consistent,Altruism。可为余生之元规则耳。

  • 家神和屋神(二)

    家神和屋神(二)

    【家神与屋神(一)在这里

    屋神看着老屋内杂乱的遗留物,小心翼翼地问还继续留在老屋内、暂时还没走的家神:

    “这些东西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搬完,屋子什么时候才能搬空啊?”

    “严格来说,搬家是永远不可能结束的、不可能完成的。”家神对此很有经验,很淡定地回答道。他看着这位年轻的屋神,知道他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这家人是这所屋子的第一户、也是目前唯一的一户住家。所以,屋神没有像家神那样经历过住户搬家的事情,也就还不知道“搬家永远没法完成”这个简单的事实。“不过,这次搬家后,他就应该懂了。”家神心里默默想到。

    “那么……你什么时候到新屋去?”屋神怯生生地问家神。作为一名新屋神,他很尊重这位家神,因为这位家神已经照顾了这家至少五代人。

    顺便说一句,屋神的年龄虽然等同于屋子的年份,但他在屋神圈内的“辈分”——或者说“资历”是和他照顾了几家人相等的。所以,这里的这位屋神才是第一辈。要等屋子住进新人后,他才能自动升级到第二辈。

    那么家神呢?家神的年龄等同于他照顾这家人的总年数,但他在家神圈内的“辈分”(“资历”)和他照顾了这家几代人相等的。所以,这位家神现在就是第五辈了。

    说到这里,我似乎听到家神内心的想法:以前,家神可以有更高的辈分。长子长孙基本都会一脉相承,一代一代下来,家神的辈分高到很高很高。但如今,小辈成年后基本都是分家住出去了。

    家神环顾了一下老家,很坚定地说,“还有一次。这些、这些还有这些,都还没有被搬走。”他边说边指点着。“我准备附到这件东西上。这口钟已经有差不多40年了,他是一定会带走的。”

    “……我很喜欢你说的所有的故事。”屋神沉默了一会,郑重地说道。

    房门打开了。男人和女人走了进来。他们很快地确定了这次要带走的东西——包括那口老钟。

    家神和屋神很快地对视了一眼。“那么!我走了!”家神向屋神深鞠一躬,“请照顾好下一家人吧!”他飞快地附到那口老钟上。房门“砰”地一声关上,屋神才回过神来。他想起他没能bid the home god a proper farewell,不由地难过起来。

    屋神环伺更空荡的屋子,快速地巡视了一遍更空荡的屋子,来到空荡的书柜顶上,蜷缩了起来。他决定好好地休息很长时间。他下次再出来活动,应该是新住户搬进来的时候了。

  • 家神和屋神

    家神和屋神

    注一:这篇文章的原始创意,我忘了是在哪里看到的文字了,极大可能来自卡尔维诺的某部作品(《帕洛马尔先生》?)。如果有哪位书友能帮我找到原始的出处,欢迎给我留言。

    注二:我出生在阊门里皋桥堍,是实实在在的城里人。从小养成了住在城里的习惯。我在自己最黄金的年代(Prime Time)见证了园区的发展和繁荣,如今年纪大了,突然有了怀旧思乡的情绪,也算是一种“叶落归根”的追求吧。

    注三:98年从城西搬到园区,然后06年搬到现在住的地方。住了17年后,终于下定决心从园区搬回老城区,于是就有了写点东西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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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你在城里还是不在城里,你总要有个家(Home),找个屋子(House)住。

    传说是这样的,每个家都有一个家神(House God),而每个物资都有一个屋神(House God)。

    对于家神来说,是这样的:它永远跟随家庭的主人。主人换了地方住,它就跟着主人搬家。在搬家的时候,它会附在你从老的家里搬走的最后一件物品上:也许是一张椅子、一本书,也许是一双筷子、一把汤勺,也许是一台洗衣机、一台电冰箱,也许是一束鲜花、一条毛巾……总之,就是你从老家里搬走的最后一件物品上。然后它就开始休眠,因为失去了老家滋润后的家神是很虚弱的,搬家路上的颠簸和风吹日晒都可能对它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等到了新屋子后,新屋子特有的味道(其实就是另一个新的屋神的气息)就会把家神唤醒,它先是会和新屋的屋神建立起联系,然后在屋神的陪同下在新屋里巡游一遍,最终找一个最隐蔽的地方安顿下来。

    对于屋神来说,是这样的:它永远会住在一个屋子里。屋子可能被转卖而换了主人,但屋神不会走。屋神没有固定的安顿之所,它永远在屋子中的各个角落巡游,累了就随地休息。在它看来,它才是这个屋子真正的主人——生活在屋子里的人只不过是过客。

    对于屋神来说,最大的危机就是房子被拆掉了。房子被拆后,屋神就失去了庇护之所。它不会跟随屋子里的住客搬到别的地方去,因为别的屋子里也早就有屋神了;它也不能留在屋子的残骸上,因为没有了屋子的遮风挡雨,屋神就会变得异常脆弱。

    它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将自己缩小成原子大小,将自己隐藏在房子所在的地块下,然后进行长时间的休眠。一旦在这块地上建起了新的房子,新房子特有的气息就会让屋神苏醒。于是屋神就会接管这所新的房子,等待下一位家神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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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家神和屋神关系怎样?

    这个可说不准。

    一般来说,他俩的关系还是不错的。他俩的分工很明确、优势也很明显:没有谁能比家神更清楚这一家人的性格、爱好、习惯;也没有谁能比屋神更清楚这一个屋子的构造、管线、风水。

    一般来说,他俩特别喜欢在一起聊天。屋神最喜欢说的,就是它见识过的各家住客。而家神最喜欢说的,就是它待过的各个屋子。

    屋神会这样说:

    • 上一个住客走的时候(也许是昨天,也许是去年,也许是十年前),倒是欢天喜地的。男住客不知怎地发了一笔财,就感觉这个屋子不够档次了,于是买了某处更大的房子在去年年底搬走了。“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这房子有什么不好!”屋神说到此处,就会很是不忿。
    • 哦,可以说说上上一个住客。当年他买这个房子可花了不少钱,毕竟这里才是这整个地方最核心的地方呢。他还托了不少关系的。可惜,世事无常啊!他的老婆突然得了疾病,需要一大笔钱治疗。他就只能把这房子给卖了换钱。不过,我后来听说,他老婆的病倒是治好了,但钱也花完了。后来我再听说,他们的孩子前几年读完了书毕业后找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就接他们到别的城市去住了。听说那是一个滨海的城市,特别漂亮。我还没有见过海呢!
    • 哦,有个住客很好!虽然这是他租住的房子,但他实实在在地把屋子当做自己的屋子看待!他和房东签了30年的租约,所以他有的是时间来收拾屋子。他先是在地下室加了除湿设施——说实话,这几年这里可是越来越湿了!他的第一个孩子出世后,他又在二楼隔了一个婴儿房呢!他还会做木工,后来增加的一些家具都是他的手艺。不过,等他有了第二个孩子后——那是3年后吧,这里就太小了,他就和一家人搬走了呢。

    家神会这样说:

    • 在我上一个待的屋子里,我最喜欢在晴天的时候,坐在地下室的地板上看天井。一楼的花园里有不少树木和灌木,太阳照下来,就会在天井的墙壁上投下影子。午后的微风吹动着叶子,墙壁上的影子也就随之摇曳。我经常会用一个下午的时间盯着一株树叶看,猜测下一刻影子会往哪里移动。虽然我总是很少猜准,但这是我最喜欢的消磨时间的活动之一。
    • 再上一个屋子就不怎么对劲,也是我待过时间最短的屋子了。住客刚从乡下来到城里,什么都不知道。他工作了一段时间,存了点钱又问家里借了点钱,只能买一个很便宜的房子。但是后来他发现,这个屋子闹鬼,害得他晚上怎么也睡不好。无奈之下,他只好将房子低价变卖,回到乡下和父母住了一段时间。那段时间我倒还算开心,因为说到底,我也是从乡下老宅子里生出来的。后来他很努力地工作,加上机会不错,赚了不少钱。这才能再次买房搬家呢。
    • 哦,可以说说我住过的乡下老宅子。其实我对它印象不深。毕竟,我刚生下来不久,我就和他搬家了。要到后来我才有机会回老宅待了一段时间。我会想起我刚出生时候的一些事情,我喜欢看花草、虫鸟,这也许可以解释我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屋子的原因吧。

    大部分时间里,家神和屋神都没有什么事情可做,所以它们最喜欢的就是在一起聊天。聊天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多的细节也渐渐涌现。它们会欣喜于一些共同的地方:住客的孩子小时候都从床上掉下来过;男住客都是40岁出头;女住客最喜欢在某个角落的跑步机上跑步……屋子里都放了一个双层的床;厨房都一样有一段地方管线十分缠绕;地下室的储藏间里都有一个角落会堆放永远用不到的东西……

    它们也会探究一些不同的地方:原来的男住客(抽烟、打呼噜),现在男住客(不抽烟、不打呼噜);原来的女住客用的是Dior,现在的用了Lamer;原来的孩子喜欢打游戏,现在的喜欢在院子里抓鱼……原来的屋子没有壁炉,现在的有;原来的屋子有投影,现在的屋子没有;原来的屋子在八楼,现在的屋子在一楼……

    是的,正如我所说,它俩在绝大多数时候,相处得都是非常好的。

    (未完,可能待续)

  • 起初,其实不该是这样

    看完了朔爷的《起初·纪年》,总觉得哪里不对。

    我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朔爷怎么就想到写那么远的事情。

    我突然想到,前段时间(确切地说是2021年3月14日)我也有类似的疑问。那时我刚看完了余华的《文城》,写下了一篇评论《量子隧穿效应和余华的《文城》》。在其中我写道:

    那么,余华是想像《布达佩斯大饭店》那样,去回忆那些已经回不去的Good Old Days吗?但如果这样的话,选择那个年代岂不有点诡异吗?那个年代有哪些东西是可以被称为“好”呢?当然,我们可以强行辩解说,将美好的东西(乃至美好东西的被毁)放在一个糟糕透顶的环境中,不是更能体现悲剧意义,并激发我们对美好东西的爱惜之心么?

    通篇看下来,我最期待的两个精彩点都写得非常之不堪。

    第一个是苏武牧羊。虽说苏武要到昭帝之时方才归汉,但他出使匈奴毕竟是武帝之时的事情。如果硬掰说,本书写到汉武帝薨为止,那么全书也不该出现后代史家之评述。

    第二个是司马迁受腐刑前的一些故事。此段恐怕不见诸于各类正史、野史,完全是朔爷的杜撰。通读全书,最令我诧异、反胃之处就是这段。

    由此可见,朔爷写作本书之意根本不在历史和历史人物本身,也根本不在意历史的厚重。

    历史的厚重,也许有不少要归根到如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这样的食物链顶层,但在我看来,史家留下的文字历千年而弥新,读来或扼腕或击节,嬉笑怒骂之际,所得可佐谈资,更可以史为鉴,在评论古人得失之时,未尝不可作为今日行事之良助也。

    读历史,我更喜欢读大历史,所以我个人比较喜欢黄仁宇。此人的《万历十五年》《中国大历史》《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都是我印象深刻的作品。由此,对所有自称通读历史、却囿于陈述细节的写作方法颇为不喜;而对于陈述细节之余毫无“纲举目张“之行的写作方法,更是深恶痛绝;若所列细节于我理解此段历史时所持的个人观点全然相悖,或者此类细节无法支撑一个自洽的逻辑进程,那我只能蹙眉扶额,叹一声“可怜”了。

    换句话说吧,这本书换做如下两种写法之一的话,我都会更加喜欢:

    • 少掉一些书袋,按照朔爷自己的逻辑,在大关节处保真的前提下,天马行空地行文,以古谕今也好、沉湎怀旧也好,以朔爷的文字功底,会是一本耐人寻味、经典的书籍。
    • 保持掉书袋,按照朔爷自己的逻辑进行斧削,谈清楚一个、两个(三个最多,不能再多了)问题和观点,那会是一本振聋发聩、经典的书籍。

    (本来应该有第三种写法,但这个写法无异于将《史记》、《汉书》白话化。想来朔爷不至如此无聊,故不提。)

    看历史多了,难免就会代入。朔爷也不能免俗。即使他改用了第三人称,通篇还是“我就是刘彻”的调调。

    切记:历史读得再多,我们也千万不要进行“代入”这个操作。

    全篇中的京片儿也是我很不喜欢的地方。读书本来就不是轻松的事情,还要动足脑筋去学习这些字我都认得、但就是不知道是啥意思的所谓“现代通假”,实在是一件本不必如此的事情。

    杨绛先生写过一本《洗澡》和一本《洗澡之后》。我对《洗澡之后》的评论归结起来有两点,对朔爷这本书同样适用:

    对一个作者的喜爱,往往不一定要喜欢他/她的每部作品,到了一定时候,就是“收藏”——我们大多数人不会有机会与我们仰慕、喜爱的大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或者书信上的交流,于是不免“得意”于说一句:他/她的作品我都看过。再不济也能说一句,他/她的作品我都有收藏。

    苏州人老话说“老小老小”:越是年纪大,越是像小孩的做派,越是要当小孩哄着。

    所以,权当是大家哄着朔爷吧。

    (全书2星,朔爷的分量加1星,计3星。)

  • Mlle Mei, Merci!

    承蒙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赠书,是一本《文学经典的味觉指南》,梅思繁著。

    美食永远不会过时,这是我看完本书的第一个感觉。夫子曰: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梁实老在《雅舍谈吃》一书中提到的或市井小食,或饕餮盛宴,都令人食指大动。我奶奶在世时为我定做的红烧肉和酱蛋,也是我永远不会忘怀的美味。(《雅舍谈吃》的书评和我当时零碎的一些记忆见此处。)在我而言,食物——先不论美食——是我会去追求、但不会费心追去的东西。

    不过思繁倒是另辟蹊径,将食物文学结合在了一起。

    她从15本小说中挑14种食物(最后一篇《羊脂球》没有提取食物),先简要描述一下作者——因为有一些作者还不是我们太熟知的;然后简要描述一下她挑中的小说的情节,其中会特别提到她挑出的食物所处的context;然后加上一些评点;最后才是食谱。

    食物在此处被赋予了多一层含义。除了果腹充饥、disfrutar和gustar之外,还有情感要素:洋葱汤的无奈和辛辣;奶油小牛肉的向往和不甘;马略卡猪肉派的热情和激荡……

    这样的安排很不错。读者在短短的篇幅中,就可以得到各种信息:作者、作品、美食、食谱。我相信,看完后立刻冲到家中西厨动手试做一番的应该大有人在。

    不过,就算能找到所有的主料、配料,恐怕还是有点东西是找不到的,那就是我上文提到的context:要么在偶尔具备那样的context之时,你想不到做出那样一道美食;要么做出那样的一道美食之时,context却付之阙如。

    我在看思繁的这部作品之时,经常想到白先勇的《纽约客》。“你既已不在此处,必定远在他乡”对先勇、思繁都同样适用。

    客居他乡,思乡之情终究会郁结。派遣的方法可以是写作,可以是吃食。思繁终究能如此驾轻就熟地将两者结合在一起,这是我难以望其项背的。

    最后,还要感谢思繁。她挑选的15位作家有一些是我很非常陌生的大咖。通过短短的篇幅,至少让我有了有机会读一读这些人的作品的想法。

    当然,这些食谱我也是会试试的——如果有机会的话。

    Mlle Mei, Merci!

  • 量子隧穿效应和余华的《文城》

    在经典物理中,在不考虑任何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一个小球从一侧山脚沿着山坡通过山顶滚到山坡的另一边去的话,它的初始动能有一个最小值,否则小球只能来到这侧山坡的某一点后,失去速度然后回头滚回来。

    但在量子物理中,存在着所谓的“量子隧穿效应”(Quantum tunneling effect)。一个“小球”即使所具有的能量低于“山坡”的位势,这“小球”也可以概率性地穿越到山坡的另一侧去。

    文城

    多年前,我曾经评论过杨绛先生的《洗澡之后》,题为《任性的杨先生的任性》。其中提到:

    对一个作者的喜爱,往往不一定要喜欢他/她的每部作品,到了一定时候,就是“收藏”——我们大多数人不会有机会与我们仰慕、喜爱的大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或者书信上的交流,于是不免“得意”于说一句:他/她的作品我都看过。再不济也能说一句,他/她的作品我都有收藏。

    自然,我对余华先生是喜爱的,所以第一时间购入了这本“暌违八年”后的新作,并在第一时间看完了。

    我是一个很俗的人,看小说总要总结一下:我能从这个故事中得到什么教益?或者,作者想要我得到什么教益?

    看完《文城》后,我却没有法子找到这两个问题的答案。

    《文城》的故事发生的年代离我们太远了,就如同我在评论 《巨人传》时写道:

    看完后的第一感觉就是好像没有看过这本小说。我实在是总结不出什么头绪或者“中心思想”,甚至那些曲承转合的隐喻也不再有当时那样的犀利。

    仁?林祥福对小美可谓仁。但却是很憋屈的仁,不是那种大“仁”。

    义?田大五兄弟对林祥福、陈永良与林祥福之间的兄弟情、陈耀武跑去同为肉票而被割了一只耳朵回家的王先生那里上课,可谓义。

    礼?没有体现。那个年代真可谓是“礼乐崩坏”的年代。

    智?没有体现。

    信?比如林祥福带着百家千里寻妻;小美两次回到阿强身边而阿强一直在等小美……但这后一种“信”让我感到很无奈。

    那么我们换个角度。文城是什么?

    不知为何,文城让我想到了灵山。这两个地方在地图上都不存在,但确实有着人们寄托的一些东西。对林祥福来说,这是“最接近”小美和阿强说话口音的地方,因此对他来说,这里是他最有机会找到小美的地方。

    (说句题外话,余华在这里设置了很强的悬念,一直到了《文城·补》才解开这个谜底:溪镇就是“文城”,“文城”就是溪镇,而且小美和阿强同时也在此地。不过,林祥福如此着意地寻找这两人,却没能找到也是很奇怪。)

    林祥福对此地有着牵挂,牵挂他的是他对小美的感情。如果余华只是想通过八年的积累为我们写这样一个故事,那实在是太让我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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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余华是想像《布达佩斯大饭店》那样,去回忆那些已经回不去的Good Old Days吗?但如果这样的话,选择那个年代岂不有点诡异吗?那个年代有哪些东西是可以被称为“好”呢?当然,我们可以强行辩解说,将美好的东西(乃至美好东西的被毁)放在一个糟糕透顶的环境中,不是更能体现悲剧意义,并激发我们对美好东西的爱惜之心么?

    我非常同意这个观点,但这个观点要成立,需要作者行文之时更着重铺陈美好的东西,而尽量回避对不好的东西的渲染。比如《布达佩斯大饭店》中,就有那么多美丽、舒畅的描写,而十分刻意地回避众多血腥的场面——就连最后的饭店枪战都被描写得非常清淡,更别提最后M. Gustav的死去了。

    但《文城》的用笔显然正好相反,整篇文字充满压抑、愤懑、不甘的味道,看完后我的感觉是想忘记这样的描写,也就顺便将一切美好的东西也忘记了呀。

    最后,我不得不说的是,小说对一些细节的“收拢”显得极度不够并草草收场。试举两例。

    117页写道:

    (李元成向林祥福女儿求亲不成,说道:)

    “记住我,李元成,将来你在报纸上看到有个大英雄李元成,必定是我,你若是落难了,就拿着报纸来找我。”

    这段话说的很有“千金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的味道,但后文不再回溯。很遗憾。

    更大的遗憾是对陈耀武的描写。

    从陈耀武顶替林百家被土匪抓去,他从容地对水上漂说:“我的(赎金)昨天就说好了”,到141页陈耀武很仗义地到王先生那里上课止,我一直觉得陈耀武一定会是个人物。但后面的描写急转直下,他的“勇气”被用在搭船来回两地看完林百家这件事上。最后的陈耀武就泯然众人了。

    即使我们知道现实多半如此,但既然前面已经花费相当笔墨描写了陈耀武,如此草草收场也很是让我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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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一个作家不可能每一本书都如重磅炸弹般,让我们震撼。同时,作者写作文字的动机永远不会为我们所知。

    《文城》一书,在我看来,可能就是那个穿越了势垒而来到我们这一边的那个“小球”吧。